近年来,国内外不断有新闻媒体报道食品安全事故问题,引起人们广泛的关注,在科学技术不断发展进步的时代,如何保障食品安全成为人们十分关心的问题。在中国古代,人们很早就认识到食物的重要性。民谚云“民以食为天”。《洪范》八政“一曰食,二曰货。二者,生民之本,兴自神农之世。”食物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管子·牧民》言“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对于政府而言,保障百姓食物的充足及饮食的安全对一个国家的长治久安至关重要。
中国历代对食品造假者都是采取严惩的态度的,确实,民以食为天,是不可以拿食品来开玩笑的,拿食品开玩笑,就等于拿生命来开玩笑。
奸商一千年不变
鲜肉留给自己 腐肉卖给别人
制假、造假、缺斤短两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事,自古有之,黑心商贩也从来不是近现代才出现的。
宋朝就已经有了这种恶风陋俗。奸商们为了多赚黑心钱,想尽各种办法坑害消费者,他们在肉里注水,在粮食里洒水,在盐里掺灰土,往鸡肚子里塞沙子,把鹅和羊的身体吹胀,把腐烂的蔬菜装扮出新鲜的样子,把伪造的物品假冒成正宗的品牌,真是一点儿良心都不要了。
南宋大臣洪迈去金国出差,途经开封,在粮油市场上买了一袋小麦,当时感觉很干燥,哪知没走到张家口就发霉了。众所周知,小麦吸水能力很强,100斤小麦中注入20斤水,摸起来还是非常干燥的,而且籽粒饱满,卖相极好。买家不知道真相,没有及时晒,水分出不来,小麦自然就发霉了。
宋朝奸商可以说俯拾皆是。宋人有首曲子:“浙右华亭,物价廉平,一道会买个三升……这一瓶约迭三斤。君还不信,把秤来称,有一斤酒,一斤水,一斤瓶。”华亭就是现在的上海,这首曲子唱的就是上海假酒——要价不高,一贯纸币能买三斤酒,其实光瓶子就重一斤,掺的水又有一斤,一贯纸币最后只能买到一斤假酒。
不过,那时技术手段落后,假酒只是掺水,对人体没什么危害。事实上,宋朝风气之坏和人心之恶并不亚于今天。
宋朝秀才每年都要祭几回文庙,祭祀完的猪肉,一般大伙分掉,可是到了盛夏,天气炎热,上午祭祀的猪肉,下午就臭了,谁都不愿意要。为了避免“浪费”,他们就把那些猪肉兑给肉贩子,肉贩子用血水泡洗一番,异味儿暂时没了,肉色还挺好看,可以一文不少地卖给不懂行的消费者。肉贩子奸恶倒不奇怪,满口圣贤大道理的秀才们竟然也把变质的猪肉转售他人,看来孔夫子“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教导并不管用。
不光秀才,有些农民也很过分。南宋战乱之时,死伤无数,江浙的农民用人的腐尸喂猪和养鱼。腐尸毒性极大,猪和鱼吃了尸体,毒素必然在它们体内残留。农民把这些猪和鱼卖掉,自己只吃正常喂养的,真是既自私又奸恶。
皇帝吃“特供”
食品不干净责任人流放两年
既然食品安全问题如此严峻,监管也就势在必行了。
宋朝时,河南商丘有个皇家农场,出产的五谷、蔬菜和禽蛋也是专供皇室享用。此外,皇宫及附近还有“御苑”,里面也种菜种粮,可以供应御厨。所以宋朝皇帝吃的都是“特供”。
唐宋宫廷之内还有一套专门的食品安全法令。《唐六典》记载,朝廷设置了专门的监管机构(尚食局)和监管官吏。法律规定,如果把不干净的东西混入宫廷食品,责任人将被流放两年;一般人不得随便出入皇家厨房;若不慎误将有毒药品等物带至御厨,将处以绞刑。
清代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更为齐备。建立了膳底档,是清宫记载皇帝和皇太后每日用膳情况的档案。它主要由膳单和用膳记录两部分组成。膳单即每日早膳和晚膳的食谱和厨师名单,由供膳机构拟写。膳底档不仅记载宫中的用膳情况,而且也记载皇帝、太后在宫外的用膳情况。如乾隆帝出巡江南时,有《江南节次照常膳底档》;驻跸热河行宫时,有《驾次热河哨鹿节次照常膳底档》等。清宫设制膳底档,一方面是为了研究皇帝、太后的饮食习惯,以便改进膳食制作;另一方面,也是为在万一皇帝、太后饮食有误时,便于检查与追究司其事者的责任。因此,膳底档所录情况力求全面、真实和细致。
(来源: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