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薪的不只有农民工,还有编剧。前不久,在中国电影文学学会牵头组织的国务院法制办公布著作权法修改稿征求意见讨论会上,近10位活跃在一线的知名影视编剧在现场强烈呼吁,还图文并茂地制作PPT争取编剧的著作权益。
编剧们的维权“血泪史”可以追溯到10年前。早在2004年,中国电影文学学会就发起过中国编剧维权运动,那时主要针对DVD和海报都不署编剧名字,不把编剧当主创人员看,获奖不让编剧去领奖,稿费低廉或干脆不给等问题。2008年在北京召开的编剧维权大会更是将编剧维权推向了高潮,80余位国内知名编剧曾集体倒苦水,为自己在行业中所处的尴尬地位“叫屈”,引发影视界的一场“地震”。这次,编剧们再次维权的缘起,是因为正在完善中的《著作权法(修订草案)》没有将“剧本”纳入“文字作品”,“剧本授权许可”被砍掉,“摄制权”被取消并归并到“改编权”。
除了开个维权大会互相倒倒苦水、浇一浇心中的块垒外,编剧们似乎对自身的权益保障和地位改善仍然毫无办法,他们有的只是“决定不再保持沉默”的优雅,和决定“愤怒”的沉默,而美国编剧以罢工取得维权胜利,谷建芬、徐沛东挺身而出赢得原创音乐的权利则成为云雾缭绕中的“灯塔”。尽管中国编剧发出时代的怒吼、编剧集体向侵权行为说“不”、面对侵权编剧的容忍度为零等呼声一浪高过一浪,但光怪陆离的影视界似乎依然我行我素,编剧们依旧是孤独的行道者。
不少人认为,国产影视作品之所以跟风模仿、烂片迭出,是由于整个行业被资本绑架,金钱至上,不重视原创,不观察生活、思考人生,缺失职业道义所致。很多电影人彻底放弃了文化立场,丧失了文化的表达,将拍片完全视为一种商业行为,在文化职责上,他们已经基本上不再坚守,在精神上不再有所表达了。而中国电影的整体实力孱弱,跟缺失优秀的剧本有直接关系。
如此看来,编剧维权之路任重而道远。影视业要真正成熟壮大起来,首先必须有健全的法律法规,培养一个成熟的、有秩序的影视文化市场。编剧维权不能仅靠声明,也不能单靠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更不能依赖合作方主动配合,而要靠自己的法律意识。只要防范措施到位,合同条款保护严谨而又具备可操作性,损失就会减少。
其次,编剧要擦亮眼睛寻找“靠谱”的合作者,为作品寻觅最佳拍档。影视界编剧和导演长达二三十年“捆绑”式神交的例证也大有人在,像张艺谋和刘恒、冯小刚与王朔,他们互相成就、实现共赢。
此外,编剧们还要进一步提升作品质量。要想获得“经济尊严”和人格尊严,比用法律说话更重要的是用作品说话,归根结底,优秀的作品才是编剧们最有力的筹码,它比空洞的泄愤要有力得多。
(来源:中国文化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