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17日電 據文化部網站消息,在1月17日召開的全國文化市場管理工作會上,文化部正式公布了2012年全國文化市場十大案件。這是文化部連續第六年公布年度十大案件。
據介紹,2012年全國各級文化行政部門和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共向文化部上報了647件文化市場重大案件。經過層層篩選,文化部最終評出了2012年全國文化市場十大案件,內容涵蓋音像、圖書、文物、藝術品、網絡音樂、網絡游戲、網絡文學等七大市場門類。其中,涉及互聯網的案件有5起,涉及侵犯著作權的案件也有5起,移交司法機關並追究刑事責任的有6起,其中最大案值320余萬元,16人被判刑。
從各級上報的執法數據看,2012年全國共出動執法人員1217.6萬余人次,檢查文化市場經營單位610.0萬余家次,責令經營單位改正14.5萬余家次﹔全國共受理舉報3.4萬余件,立案調查5.7萬余件,移交案件3256件,辦結案件5.1萬余件﹔全國共警告經營單位11.6萬余家次,罰款19321.7萬余元,沒收違法所得336.2萬余元,責令停業整頓1.5萬余家次,吊銷許可証305家。
從各地上報的重大案件看,2012年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有四個突出特點:
一是廣泛涉及不同門類,執法重點比較突出。各地辦理的重大案件分別涉及娛樂、演出、網吧、文物、電影、音像、書報刊、印刷、網絡視聽、網絡游戲、網絡音樂、網絡文學、網絡動漫、手機媒體、廣播電視等各個文化市場門類。其中,音像、書報刊、印刷等領域的案件共378件,約佔總數的58.4%,位居第一,新興領域的網絡文化案件超越傳統文化領域的網吧案件,位居第二,出版物及娛樂市場的案件比重較2011年有明顯提高。
二是網絡案件辦理日趨成熟,辦案積極性大幅提升。2012年,全國辦理過網絡文化案件的省份已達到23個,其中超過10件以上網絡文化案件的省份已達12個﹔各地辦理的網絡文化案件中由文化部直接下發查處名單案件所佔比例從2011年的30%下降為16.1%﹔各地辦理網絡案件的案由經統計已達28個,尤其是對網絡游戲的執法,基本覆蓋《網絡游戲管理暫行辦法》的所有規范條目,網絡文化市場執法已經從起步階段日漸走向成熟。
三是逾六成案件涉及侵權,保護知識產權已成常態。在2011年開展文化市場知識產權保護專項執法行動的基礎上,2012年文化部積極參與全國打擊侵犯知識產權與制售假冒偽劣商品領導小組各項工作,按季度確定打擊侵權假冒計劃及重點工作,針對網絡音樂、網絡動漫、網絡游戲等侵權盜版情況較為嚴重的領域,部署協調各地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機構進行重點打擊。此次各地上報的647個案件中,涉及知識產權的案件達392個,約佔總數的60.6%。同時,十大案件中涉及侵權的案件佔半數。由此可見打擊文化市場的侵權行為已成為各地綜合執法機構的常態化工作。
四是逾半數移交司法,行政與刑事銜接更為順暢。從上報案件看,不僅辦理質量明顯提高,顯示出市場監管力度逐步加大,手段更加多樣。而且,一批違法情節嚴重、社會影響惡劣、涉案財物數額巨大、涉案人員較多、涉及地區較廣等的案件,分別由各地文化行政部門和綜合執法機構移交當地公安司法機關立案查處,依法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上報的647起重大案件中,已進入刑事司法程序或已經人民法院依法做出判決的有325件,約佔總數的50.2%。
附件:
2012年全國文化市場十大案件
一、合肥藝凌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網絡游戲“私服”服務侵犯著作權案
2012年1月9日,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區人民法院作出判決,項某某等25名涉案人員均以侵犯著作權罪,分別被判處3年至6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和70萬至2000元不等的罰金,至此歷時1年多的“合肥藝凌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私服’服務、侵犯著作權案”終於落下帷幕。
2010年10月11日,合肥市文化市場稽查大隊接到匿名舉報電話,稱合肥藝凌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在其網站上提供《傳奇》游戲等“私設”或提供“私服”業務。根據舉報線索,文化市場稽查大隊執法人員進行了前期的証據鎖定和分析比對,初步証實其涉嫌存在侵犯上海盛大游戲公司《傳奇》著作權行為,並於10月16日成立專案組進行立案查處。經查明,合肥藝凌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未經著作權人上海盛大游戲公司許可,擅自以營利為目的,在網上公開大肆招攬客戶,主要從事“私設”或提供“私服”業務,侵犯了上海盛大公司的著作權。鑒於該案的違法行為持續時間較長、有較大數額的往來交易、侵犯著作權情節嚴重,已涉嫌構成刑事犯罪,合肥市文化市場稽查大隊向合肥市公安局網安支隊進行了刑事案件移交。
經過補充偵查,合肥市公安局網安支隊於2011年1月1日作出刑事案件立案,並由合肥市文化市場稽查大隊和市公安局網安支隊組成了專案組。經過近一年的案件調查,專案組查明,合肥藝凌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未經上海盛大游戲公司授權許可,在網上購買仿制盛大游戲公司擁有著作權的大型網絡游戲《傳奇》的“私服”源程序,並進行修改后在網上兜售,且為網上需要進行《傳奇》游戲“私服”開區的客戶提供“‘私服’開區一條龍”(如制作“私服”程序、提供游戲“私服”引擎、架設服務器、開通聯網等)和“私服”游戲廣告發布等非法服務,非法牟取利益。經鑒定,合肥藝凌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所經營的《傳奇》“私服”游戲所有版本與著作權人所經營的《傳奇》游戲均已經達到實質性相似或同源性,其行為已經構成侵犯著作權罪。專案組先后抓獲項某某為主的涉案嫌疑人25人,收繳服務器120余台,查實涉案金額144萬余元。合肥市高新區人民法院於2012年1月9日作出了最終判決。
二、謝某某買賣國家禁止買賣的國家一級文物案
2011年6月25日,江蘇省揚州市文化行政綜合執法支隊執法人員在對揚州紅園民間藝術品收藏市場進行日常巡查時發現,任某某、李某某等人在市場內兜售的鐵劍疑似出土文物。經文物研究所工作人員鑒定,鐵劍系西漢出土文物,定為三級文物。
2011年6月28日上午,揚州市文化行政綜合執法支隊聯系公安部門對任某某、李某某等人的暫住地進行了檢查,共扣押物品73件(套)。經調查,上述物品均從揚州市寶女墩漢墓、甘泉老山漢墓、西湖中心村漢墓等墓葬盜掘出土。2011年6月30日,經市考古研究所技術人員鑒定,上述物品中有二級文物1件、三級文物8件、一般文物9件(套)。同日,文化執法支隊將案件移送揚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管轄,追究涉案人員的刑事責任。
根據任某某等人提供的線索,文化執法支隊與公安部門成立專案組,南下浙江省抓捕犯罪嫌疑人、追繳被盜文物。2012年7月25日,專案組將購買涉案出土文物的浙江人謝某某以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的罪名拘傳回揚州。公安部門審查認為,謝某某非法買賣國家禁止買賣的文物一案不應追究其刑事責任。公安部門於2012年10月19日將該案移送揚州市文化執法支隊管轄。
文化執法支隊接到公安部門移送案件通知書后,立即開展調查取証工作。經查,謝某某經朋友牽線於2012年在安徽天長從任某某、李某某、陳某某處以人民幣65萬元的價格購買了一把青銅刀。2012年7月26日,文物鑒定部門對謝某某非法購買的文物進行了鑒定,認為該刀為西漢時期的青銅環首刀,其形制在國內極為罕見,且出土於王侯墓葬,具有特別重要的歷史、藝術、科學價值。根據《文物藏品定級標准》,鑒定部門將其鑒定為一級文物,並出具了鑒定報告。文化執法支隊調查的情況亦與公安部門移交的材料相互印証一致,已形成完整的証據鏈,認定謝某某非法買賣國家禁止買賣的文物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決定給予謝某某罰款人民幣200萬元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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