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走出去了,也没有走出去。”在回答我国的文化究竟有没有“走出去”时,全国政协委员、省文化厅副厅长高云直言不讳,“尽管我们为文化"走出去"投入了不少人力财力,但对提升我国的国际文化竞争力并没有多少实质帮助。”
高云解释,我们走出去的是“技艺文化”,如武术、杂技、舞蹈、工艺等。没能很好地“走出去”的是“内容文化”,如文学、电影、电视、戏剧,以及原创漫画、歌曲、美术等。技艺文化“走出去”,尽管展示了中华民族的心灵手巧和精湛技艺,但由于承载的内涵不足,不能激发观赏者内在的情感共鸣,往往热闹过后,不会留下什么。这种形式上的“走出去”,实质上没有“走进去”—没能走进受众的心里。
文化“走出去”后如何真正“走进去”?高云建议启动“国家对外形象塑造工程”,打造一批适销对路的内容文化产品。这里面“话语转换”非常重要,其目的,“是让我所讲的,能为他国受众接受,进而赞成我的观点,甚至追随我的步伐”。这是“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必须跨出的一步。
同时,要变“送出去”为“卖出去”。高云呼吁以“卖出去”为目标进行规划,“在财政补贴、税收减免、信贷发放等方面出台更有针对性、更加优惠的政策措施”,激励文化营销单位研究国外受众消费需求的关注点、兴趣点、共鸣点,针对不同区域或国家拓展销售渠道,采取量身定制的办法,为目标国消费者提供其乐于接受的销售服务。
(来源:新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