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11月6日電(記者楊迪)近日,文化部針對人民網網友在部委領導留言板上提出的有關“文化部監管職責”、“圖書館閱讀秩序管理”、“預防和查處假唱假演奏”、“發展國家動漫產業”、“個人投資辦文化站”、“鄉鎮文化站建設”、“加大財政對文化的投入力度”、“文化統計工作”、“提高未成年人道德文化素養”等10大方面的熱點問題進行了詳細解答。
網友“受傷的觀眾”給文化部留言稱,之前文化部就假唱、假演奏問題回答了網友的提問,這是對觀眾的負責和對網友極大的鼓舞。可是在金鷹節頒獎晚會上,著名女演員佟麗婭演唱《遇見》時對不上口型,明顯是假唱。可見新修訂實施的《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還未能起到立竿見影的效果,還是有人頂風作案,假唱問題始終未得到根本解決。希望文化部加大對假唱問題的懲治力度,嚴厲打擊一批假唱演員,保持演藝界的良好風氣。
針對網友留言提出的問題,文化部回應表示,假唱、假演奏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侵犯觀眾合法權益﹔敗壞行業風氣,損害文藝人才培養成長和隊伍建設。文化部門將積極發揮行業組織作用,加強輿論監督,通過各種活動大力培養觀眾維權意識,也希望與廣電部門一道共同努力,在全社會營造抵制假唱的氛圍,不給假唱留死角,最大限度擠壓假唱行為的生存空間。
留言回復全文:
人民網網友留言:看到之前文化部就假唱、假演奏問題回答了網友的提問,是對觀眾的負責,對我們網友也是一個極大的鼓舞。可是在9月9日結束的金鷹節頒獎晚會上,著名女演員佟麗婭演唱《遇見》時對不上口型,明顯是假唱。可見新修訂實施的《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還未能起到立竿見影的效果,還是有人頂風作案,假唱問題始終未得到根本解決。希望文化部加大對假唱問題的懲治力度,嚴厲打擊一批假唱演員,保持演藝界的良好風氣。(網友“受傷的觀眾” IP:123.235.32.★)
文化部回應:文化部一直把打擊假唱行為作為演出市場監管的重點,但調查顯示目前電視文藝直播、錄播節目假唱現象仍較為普遍。假唱、假演奏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侵犯觀眾合法權益﹔敗壞行業風氣,損害文藝人才培養成長和隊伍建設。《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明確規定:演員不得以假唱欺騙觀眾,演出舉辦單位不得組織演員假唱,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為假唱提供條件﹔同時還規定了相應的罰則。2009年,文化部修訂《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實施細則》,進一步細化了反假唱規定:一是明確演出舉辦單位責任,規定演出舉辦單位應派專人對演唱、演奏行為進行監督,應當做出記錄備查,對沒有現場記錄的依法予以處罰﹔二是增加了文化行政部門和執法機構可以採用技術手段加強監管的規定,為通過技術手段防止假唱提供法制保障。
2010年5月,文化部印發了《關於建立預防和查處假唱假演奏長效機制,維護演出市場健康發展的通知》(文市發〔2010〕16號),從建立預防機制、加強現場監管、強化行業自律等方面進一步細化了有關反假唱措施,努力預防和制止假唱行為的發生。下一步文化部門將積極發揮行業組織作用,加強輿論監督,通過各種活動大力培養觀眾維權意識,也希望與廣電部門一道共同努力,在全社會營造抵制假唱的氛圍,不給假唱留死角,最大限度擠壓假唱行為的生存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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