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迅趕場子賣唱。
成名前被謝鐵驪導演相中拍電影《古墓荒齋》和《女兒紅》。90年代中期,周迅北漂當駐唱歌手。當時周迅和李慧珍都在大富豪駐唱,李慧珍每唱一晚是50塊, 而周迅每晚唱三首歌就能掙150塊,這在當時算是不錯的收入了。
不過周迅要唱的不止這一個地方,有時候一晚要趕好幾個場。在大富豪,歌手的穿著沒有現在這麼隨意,而是會被要求化妝,穿隆重的正裝,比如質量不是很好的晚禮服,就像今天的“晚會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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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溫璐、許心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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