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貝寧 (資料圖)
這件事讓小撒忽然理解了:法律最吸引人的地方就是它無意中會成為促成一件事公平解決的一個因素。法制節目主持人的魅力在於帶領大家觸摸和認識法律真實的力量。
2003年8月,27歲的小撒被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評選為“法律援助形象大使”。接到聘書時,小撒跟司法部長開了個玩笑,說您這個聘書不規范,沒期限哩。張部長一愣,問他:那你希望做到什麼時候呢?小撒回答,希望我的青年時代甚至一輩子都投入到法律援助之中。於是這份形象大使的聘書就成了“終身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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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崔元苑、許心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