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青年報報道,近日又有6本少兒圖書因編校質量不合格宣布全部回收。《圖書質量管理規定》明確規定,編校質量不合格的圖書須在30天內全部收回。中國的“圖書召回制”由此誕生。但事實上,讀者在退貨時遇到重重阻礙。
諸女士不久前看到孫女在讀一本叫《下一站愛妃》的書,可沒想到,這本書竟在此次不合格名單中,編校差錯率高達萬分之五點四(合格標准為不高於萬分之一)。文學讀物竟成了“錯字范本”。
諸女士趕緊拿了書去退貨,過程卻很不順利。工作人員表示,他們確已收到出版社“召回”通知,但因諸女士沒法拿出收銀小票,不能証明此書是在本店所購,所以拒絕退貨。
事實上,書店無一例外地都在執行著“苛刻”的召回標准。某書城經理表示,他們的退貨標准是,其一,讀者必須有收銀小票,其二,讀者需提供劣質圖書的媒體証明。“媒體証明很好出示,但收銀小票很多讀者就未必拿得出來,特別是那些30元以下的低價書,讀者沒有保留收據的習慣。”他表示其實書店也並非有意刁難讀者,“我們和出版社只是供銷關系。再說,如果有人在網上5折購書,再拿到書店全額退款,那書店豈不要巨虧?”在目前各家書店圖書折扣不一的情況下,“圖書召回制”施行全市“通退”是不可能的。(酈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