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京市檢察院檢察官余楓霜。
《人民的名義》近期在全國掀起追劇熱,圈粉無數。揚子晚報記者昨天從南京市檢察院採訪得知,全國優秀公訴人、南京市檢察院檢察官余楓霜也是該劇“鐵粉”。檢察官看檢察劇,自然是專家視角。很多人不知道,其實,余檢察官還給該劇出過主意呢。
女兒看了電視才知道
檢察官原來不是“檢查衛生”的
余檢察官告訴記者,以前看電影《全民目擊》時,劇中出現的公訴人在法庭訊問中邊走邊問,是英美法系的庭審翻版,中國的庭審中公訴人有固定的公訴席,絕不能隨便在庭上亂走,這說明導演不了解中國的庭審規則。而《人民的名義》由於編劇和演員深入司法機關體驗生活,細節貼近真實,顯得親切多了。讓余楓霜驚喜的是,追劇過程中,一直搞不懂媽媽工作性質的女兒,和她的同學們終於知道檢察官不是檢查工作、檢查衛生的“檢查官”。
《人民的名義》還在熱播,余楓霜的追劇還將繼續。不過讓她意猶未盡的是,《人民的名義》主要反映的是反貪工作,人物主角是反貪干警,而作為公訴人,多年的公訴工作經歷讓她感到,“每個公訴人心中都有娓娓道來的故事和情懷,但是老百姓對公訴人也知之甚少”。她感慨道,期待越來越多的編導今后能創作出反映公訴人的優秀影視作品。
一連串的專業建議
把前來求助的編劇助手說蒙了
熟悉劇情的觀眾都知道,劇中有大風廠的股權質押給山水集團一段。該劇拍攝前,2015年的一天,一位《人民的名義》編劇的助手曾找過余楓霜,稱有此劇情中出現的法律問題需要考証一下。讓她從一個辦理職務犯罪案件公訴人的角度,檢視一下劇情涉及的大風廠和山水集團之間的股權糾紛。
“當時,我為主創人員嚴謹細致的工作態度所打動,也很榮幸能夠為該劇的創作提了一些建議。”余楓霜說,劇本中關於大風廠將股權抵押給山水集團的說法值得商榷,股權應當是質押,屬於權利質押的范疇,而不是抵押。
此外,她還提出許多應該注意的法律問題,如,在大風廠工商注冊資料上,幾百名職工是股東,還是工會代表幾百名員工持股?借款的主體是大風廠還是蔡成功個人?股權質押需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出質登記,在職工不知情、不到場的情況下,蔡老板又如何完成辦理質押登記?如何將幾百名員工持有的股權出質?蔡成功有沒有偽造員工簽名或者授權文件的行為?這一個個細節推敲起來的確是“問題來了”。
余楓霜笑言,“這一大堆問題的提出,明顯讓這位求助者有點蒙,他沒有想到就一個股權質押的問題,竟然有這麼多的法律問題需要注意。”
不過,余檢察官也提出了一個簡單的處理辦法,如果劇本的本意是重在表現山水集團意圖侵吞大風廠的風水寶地,劇情也可以設計為法定代表人直接將公司的土地使用權抵押給山水集團。(記者 范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