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电视剧《美丽的契约》主演宋丹丹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提出“拍戏不是拍剧本”的观点,一石激起千层浪,不仅引来该剧编剧宋方金的强硬回击,甚至引起整个编剧界的回应,连部分导演都参与了进来,一时间圈里“硝烟弥漫”。
劳动没有被尊重,切身利益受到侵犯,编剧们的义愤填膺看起来情有可原。《美丽的契约》编剧之争的具体细节究竟如何,有待当事双方进一步披露。不过可以确定的是,在当下我国的电视剧领域,制作方和编剧签署的合同往往不够严密,所以才有不署名、改剧本等侵犯编剧权益的事情发生。
影视剧制作不仅是艺术创作,也是一种工业生产。通过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来保障参与各方的权利,也是业界通行的做法。在我国,合同往往会变成制片方的口头承诺,即使有合同,制片方也不见得能遵守。这也是编剧权益总被侵犯的原因之一。
说到底,这与崇尚权力和人情、缺少契约精神有关。试想,如果当事编剧是高满堂、邹静之大牌编剧,还可能发生不商量就修改剧本的事情吗?如果当事双方在开拍前就在合同里写明了关于修改的详细条款,并能共同遵守,相信“口水战”也不会发生……依笔者之见,要想避免类似纠纷,最终还得尊重契约、依靠合同、相互尊重。互相攻击和拆台,伤害的不仅是感情,还有电视剧的行业生态。 桑伽谛
(来源:中国文化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