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下午,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对作家毕飞宇和人民文学出版社诉编剧陈枰、西苑出版社侵权一案作出判决:认定陈枰、西苑出版社侵犯了毕飞宇的著作权;赔偿毕飞宇经济损失5万元。
3月27日,编剧陈枰写了一封长微博,坚持认为自己没有侵权,她要上诉。
昨天,面对陈秤的说辞,刚从巴黎书展回来的毕飞宇说:“说不负责任的话和侵权一样,也要承担法律后果的。”
毕飞宇讲述一群盲人推拿师生活的小说《推拿》,2008年9月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发行,2011年荣获第八届茅盾文学奖,至今销量近30万册。去年,《推拿》先后被改编为同名电视剧、话剧和电影,其中娄烨改编、执导的同名电影还获今年柏林电影节的“艺术贡献奖”。
原著《推拿》责任编辑赵萍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在去年8月份书店就出现了两个版本的《推拿》。之后她准备将《推拿》电子版在中国移动阅读上线时,被告知线上已经有西苑出版社出版的陈枰电视剧剧本《推拿》,且该书直接在版权页标注为“长篇小说”。
于是去年9月,作家毕飞宇与人民文学出版社联合向北京市东城区法院提起诉讼,状告编剧陈枰未经毕飞宇许可,擅自授权西苑出版社出版剧本《推拿》,要求陈枰和西苑出版社承担著作权侵权的民事责任。
毕飞宇告诉记者:“我对这个结果表示满意。判决书现在就在我的手上,白纸黑字,一清二楚。” 本报首席记者 王湛 通讯员 黄珍珍
(来源:钱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