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的画廊
常有人说,画廊是一级市场,拍卖是二级市场。那是在西方,画廊担负着推介、代理画家的使命。欧美许多国家,衡量一个画家的身价不是看他获过什么奖,而是看与他签约的画廊到底是哪一家。中国以前没有这种意义上的画廊,中国画家历史上很长时期卖画模式都处于暧昧的状态,被朝廷豢养和被达官富商延聘是一种模式,羞于言利不卖画被上门者求画是另一种模式。到了晚清,书画家迫于生计也会像旧戏班卖艺一样的跑码头,去寻找生计。中国很早就有古玩店,它卖画但不是专营字画。近代以前中国也没有拍卖,真正的艺术品拍卖肇始于1992年。
近代中国,画家作品专业代理始于1850年后。近似于西方现代画廊的中国特色画家代理机构却不是古玩店,而是经营绘画用品材料的笺扇荘。一直保留下来的两家历史悠久的艺术品经营机构荣宝斋和朵云轩,前者前身是南纸店,后者初始名称即笺扇荘。笺扇荘从为顾客恰购指定名家字画,到为名画家专题陈列、置办展览,甚至为名画家特设画室。至1949年前,笺扇荘代理书画名家的义务方兴未艾。49年后,各地古玩店公私合营成为文物商店,因为没有了字画买卖,笺扇荘恢复了它原来的主业,职业书画家谋生艰难,政府在北京上海率先成立招募社会画家的画院。画廊和古玩店于1970年代末在一些对外开放城市悄然再生,与国营文物商店、友谊商店一起,主要向海外华人销售现当代和古代书画作品。但它们仍不是西方现代意义的画廊。
画廊和文物商店从外销创汇,过渡到国内艺术品市场的繁荣,他们可能会大量经销某一当代书画家的作品,但很少能与画家之间形成代理关系。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早期画廊的个体经营性质,根本不具备话语权和前瞻性,国营店决策随管理者更替,不具备延续性,是一个方面;画家自身的个体手工劳动性质,不需要社会化协作,不具备契约精神,这是另一个方面。画家的市场前景不取决于画廊的运作,而主要取决于在体制内的位置,以及获得政府奖项的多少。若将画家位置的谋求、地位的争取,都赋予画廊,那肯定是非常复杂或微妙的工程,早期是不会有如此神通的人在画廊这个小行当的。而画家自己掌握着自己的创作资源,是中间环节最少、运作成本最低、最方便灵活有效配置资源的一个经济体,所以,迄今为止大部分中国书画家的一级市场主要在画家的画室,画廊只是二级经销商。
随着艺术品市场繁荣,价值取向多元化,关键是体制这条船上已经挤不下越来越多的后来者,近年来国内已见年轻画家被代理,但大都是民营美术馆、艺术馆之类的新机构,而不是画廊。画廊和古玩店,在中国的命运,可能永远类同一个传统产业的作坊。
(来源:扬子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