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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風"行動嚴懲假記者 "掃黃打非"辦通報重點案件

2013年12月18日15:52    來源:人民網-文化頻道    手機看新聞

人民網北京12月18日電 (王鶴瑾)記者從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獲悉,從10月中旬開展“秋風”行動以來,各地“掃黃打非”部門通過專項研究解決假記者案件發現難和取証難問題,核查重要線索,挂牌督辦案件,組織暗訪督查,曝光重點案件等一套組合拳,取得明顯成效。截至目前,全國共查辦相關案件217起。今天,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對其中部分典型案件查處情況進行了公開通報。

湖南岳陽“5.02”案一審判處假記者有期徒刑4年。

11月12日,岳陽市屈原管理區人民法院依法對湖南岳陽“5.02”假記者案進行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唐君輝假冒《岳陽晚報》記者,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自己有幫助被害人辦理戶口遷移、農牧工統籌的能力事實,以借為名,收取被害人手續費及公關費18萬余元。由於所詐騙的被害人多數為50歲以上老人,社會危害性較大,可酌定從重處罰。12月3日,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詐騙罪判處唐君輝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1萬5千元﹔犯罪所得贓款予以追繳,發還被害人。

江蘇連雲港“2·18”案6名真假記者獲刑3年至9個月不等。

11月8日,江蘇省連雲港市新浦區人民法院對曾被媒體曝光並引起廣泛關注的連雲港“2·18”新聞敲詐案作出一審宣判,李德勇等6名被告人犯敲詐勒索罪,分別被判處3年至9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並分別處相應罰金。被告人李德勇等人從2001年8月至2013年1月,利用《購物導報》記者身份,或者冒用新聞媒體記者身份,在山東、江蘇等地對有關政府部門或企業以進行負面新聞報道相要挾或是以正面報道的名義,單獨或交叉作案,勒索財物合計人民幣97660元。

江蘇徐州系列網絡敲詐勒索案打掉4個犯罪團伙。

江蘇省徐州市公安機關日前成功偵破一起自建網站冒充記者敲詐勒索系列案件,打掉以仲某、樊某某和鞠某為首的4個犯罪團伙,抓獲犯罪嫌疑人16名,查破涉及7個省27個市縣的網絡敲詐勒索案件120余起,涉案金額300余萬元。“今日焦點網”等11個網站均被依法查處。經查,以仲某、樊某某和鞠某為首的4個犯罪團伙利用自建或租用的網站,假冒記者身份,先在網站發帖或將擬發的帖文傳真給被敲詐對象,以要求核稿為名向政府、企業和個人施加壓力,實施敲詐勒索。這4個團伙單獨作案或交叉結伙,相互提供線索,分別形成了爆料人爆料或網上搜尋負面新聞、槍手加工材料、網絡推手炒作、網站管理者發帖刪帖、幕后策劃者實施敲詐勒索的犯罪鏈條。其中僅仲某就注冊並管理“今日焦點網”“社會焦點網”“社會網”“時代焦點網”“今日視點網”和“現代焦點網”等6家網站,並伙同竇某某等人先后在江蘇、安徽、山東、河北、貴州、山西等地作案60余起。案件正在深入辦理中。

貴州銅仁“11.24”案刑拘3名假記者。

11月24日,銅仁市江口縣公安局根據群眾舉報,在轄區將先后流竄到河南、湖北、湖南、貴州等地作案20余起的3名假記者抓獲。警方從3人身上查獲4本假記者証、1台攝像機、1台照相機等物品,並查扣用於作案的交通工具轎車1輛。經查証,自8月以來,該團伙以企業排污、博彩游戲、洗浴中心、環境污染、治安秩序等民生問題管理方面存在不足為由,通過事先進行秘密拍攝,然后以媒體曝光要挾等手段進行敲詐勒索,涉案財物價值6萬余元。目前,3名假記者已被當地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深入查辦。

北京“11.15”案刑拘3名犯罪嫌疑人。

12月5日,北京文化執法、公安等部門根據群眾舉報,在前期周密調查,掌握犯罪証據基礎上,抓獲魯某某等3名利用假中央電視台新聞工作証及中央電視台採訪專用信進行詐騙,利用非法期刊《中華人物》進行合同詐騙的犯罪嫌疑人。據調查,魯某某等人多次以央視記者名義到各地採訪,還以可辦理中央電視台新影制作中心“新聞工作証”為由,收取2名當事人3萬元。經核查,中央電視台新影制作中心從未制發過此類証件,魯某某所辦“新聞工作証”為偽造証件。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追查中。

陝西西安“10.15”案假記者落網。

10月15日,根據受害人舉報,西安市新城區公安部門抓獲以曝光負面消息實施敲詐的假記者趙某。經查,2011年至案發,趙某多次以《中國行政管理》陝西記者站、《中國經貿導刊》雜志、中國產業經濟消息網陝西頻道等媒體名義,對陝西、甘肅等地多家學校實施敲詐,已核實敲詐金額近10萬元。目前,趙某已被依法批捕,案件正在深入偵辦中。 

(責編:王鶴瑾、許心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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