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李天一律师的声明 不务正业--文化--人民网
人民网>>文化>>媒体联播

评:李天一律师的声明 不务正业

2013年2月22日,李双江之子李天一因涉嫌轮奸被批捕。李天一是未成年人,其合法权益当然受法律保护,但别漠视另一方合法权益被侵害的事实。辩护律师如此高调声明,多少有些威胁舆论闭嘴的意味,显然不合时宜,只会再度刺激社会神经,引起公众反感。
2013年03月20日14:27    来源:中国青年网    手机看新闻

  2013年2月22日,李双江之子李天一因涉嫌轮奸被批捕。3月19日,北京市陆通联合律师事务所接受梦鸽的委托,指派该律师所薛律师担任李天一涉嫌强奸罪一案侦查阶段的辩护人,并发出律师声明,斥部分媒体和网民对本案不实报道和传播,需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3月19日中国新闻网)

  李天一涉嫌轮奸案,由于当事者的特殊身份背景,受到全国公众舆论的高度聚焦,如今进入司法程序,家人给他聘请辩护律师,律师依法替之辩护维权,都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原本无可厚非。但这份声明却让人觉得有点不伦不类,甚至不务正业。

  作为辩护律师,在法庭上依法据理力争,尽可能使当事人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避免被错判、重判,是其应有之职,也才能真正排除外界舆论对案件可能造成的干扰。因而,此刻把精力放在详细了解案情、制订辩护方案等方面才是正道,转身跟公众、舆论打口水仗,显然偏离了重心、搞错了重点。

  李天一事发后,来自各个方面的传闻、猜测、质疑,确实可谓铺天盖地,但真相未完全明朗、事实未彻底澄清之际,作为李天一的辩护律师,此刻斥责媒体和网民“不实报道和传播”,同样缺少事实证据支撑,发这种“声明”其实也是一种不负责任的做法。

  李天一是未成年人,其合法权益当然受法律保护,但别漠视另一方合法权益被侵害的事实。作为一起公共事件,包括媒体、网民在内的社会各方,无疑都有权利监督案件的审理,并就相关问题、细节提出质疑。辩护律师如此高调声明,多少有些威胁舆论闭嘴的意味,显然不合时宜,只会再度刺激社会神经,引起公众反感。既然司法程序已经启动,何不专注于在法律框架内谋求公正审理、一锤定音? (范子军)

 

(责任编辑:值班编辑、许心怡)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