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有的文学奖项到后来都不是在评作品了,有点像在评先进。”全国人大代表、作家阿来批评国内文学奖乱象时直言不讳,“一次得奖十几个人,甚至几十个人,大家就可以拿着证书去评职称、调工资了。这样的文学奖对个人有好处,对文学却是一种伤害。”
近年来,不断有作家、读者对文学评奖提出质疑,如有作家直接在博客中指出,“某人的奖是通过什么关系拿到的,某人又在评委身上花了多少银子……”现在,阿来则认为,“有些奖就像评先进”,有理由认为,我国的文学评奖过多过滥,如果不是病入膏肓,恐怕也是问题重重,需要诊治了。
其实,在众多抨击声音的背后,隐藏着一个文学界一直不愿意直面的尴尬——文学评奖受到制约的因素,越来越多的场外因素介入其中,商业、舆论、圈子的力量压制着艺术标准力量的发挥,最终导致了文学评奖成“评先进”的吊诡,严重的话,某些文学评奖俨然成了“分果果”。
正如王彬彬先生所言:“影响文学奖的非文学因素,可就太多了……其结果,就是文学奖非但在社会上毫无影响,即便在文坛上,也少有人关心。许多人听说谁获了奖,哪怕是大奖,也像听说邻居的猫下了崽一样漠然。所以,在咱们这边,文学奖是组织者、评委和获奖者的一次自助餐。”
而“自助餐”的味道只有参加者才知道,那些为了文学而耕耘的人显然无法享受。隐藏其后的文化蜕变实在触目惊心。而更为要命的是,不少文学奖已经失去了尊严,成为既伤害读者,又伤害文学的“工具”。因为种种非文学的因素遮蔽干扰了文学奖的评选,文学奖的评选只是一个综合平衡协调的结果, 文学奖的光环日益变得模糊不清,并且某些文学奖缺乏公开性与透明度,一些水平不高的作品屡屡获奖,文学奖的权威性受到质疑。由此出现的怪象就是所谓“文学奖”不是为文学而设立的,相反,是为了金钱和权力。
文学评奖成“评先进”也表明写作成了为获奖而生为获奖而死的“痛”。这当然与消费主义的话语环境有关,但商业利益对文学奖的侵蚀,不就是有部分作家迎合的结果吗?不就是有部分部门操纵的印痕吗?泛滥的文学奖不仅没有造就文学繁荣,而是诱导某些作家创作动机变质,将一些作家变成了窥测导向瞄准大奖的文学侏儒。当作品成了为获奖而生为获奖而死的“物品”时,受到伤害的仅仅是文学吗?
(作者是河南信阳师院教师)
朱四倍
(来源:羊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