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刘畅、通讯员周锐)2日,文物部门在鹤峰县燕子乡百顺村附近草丛中发现一块清朝石碑,这是该县有关“改土归流”的最早文物。
石碑高1.2米,宽0.6米,厚0.2米,用优质青色石精雕细凿而成,文字清晰可见,正面刻有“界碑”两个大字及“鹤峰州、长乐县,乾隆元年二月立”等字样。碑文上的鹤峰州为今鹤峰县,长乐为今宜昌市五峰县,乾隆元年即公元1736年。此碑已近300年,对考证鹤峰历史沿革特别是清政府对容美土司“改土归流”的历史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清雍正年间大力推行“改土归流”,用朝廷任命的流官代替土官世袭,变土司为州县,是当地社会制度的重大变革。1735年4月,清政府对容美实施“改土归流”,将原容美土司加大隘关以外半径,包括湖南省山羊隘地和长阳县之渔洋关,设一州一县,州定名鹤峰,县定名长乐。
鹤峰县文物部门已对石碑进行了修缮和资料收集,并采取了相应保护措施。
(来源:湖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