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街头艺人合法化:十年磨一剑
嘉宾:罗怀臻(著名剧作家、中国戏剧家协会副主席、上海市政协委员)
解放评论:日前,上海首批8名获得资质证书的街头艺人在静安嘉里中心广场“上岗”。6年前,您在人大代表任上提出的议案“制定《上海市城市街头艺人管理条例》”获表决通过,使“街头艺人合法化”这件事由一项动议开始孵化、酝酿,到今天真正落地了。当时,您怎么会想到提出这样一项动议?
罗怀臻:作为一名文艺工作者,我有机会到世界各地行走,经常能看到散落在街头、公园等公共空间中的街头艺人。这些艺人跟我们在国内经常看到的乞讨性“卖艺”有本质上的不同。他们的表演具有相当的艺术水准与格调。他们获得报酬的方式也是大多数人能够接受的。放一顶帽子、一个琴盒,完全没有低三下四的感觉。观赏者会自觉布施,不仅没有居高临下的施舍感,相反,会因欣赏到美好的人和事物而产生愉悦,甚至是感激。这些都给我留下很好的印象。
当我回到上海,面对井然有序的街头却鲜有高品质的民间艺术展示时,总觉得缺少了一点活力和灵性,缺少了一种在很多国际化大都市早已合法化的街头表演中能感受到的文化体量、文化胸襟和文化风范。
中国古代周秦汉唐以来,街头艺术从来就是精英艺术、宫廷艺术的重要源头。再举近一点的例子,无论是马三立、侯宝林,还是徐玉兰、袁雪芬,这些文艺大师,早年都是从庙会、街头等与观众距离最近的舞台上崭露头角,然后慢慢走向城市剧场。那种由街头表演所激发出的活力,同生命融合在一起的声腔、表演,都是经过严谨包装的剧场、剧院给不了的。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街头艺人合法化这件事如果做好了,能从中受益的,还有我们这个城市的专业艺术。
于是,2004年,当我担任上海市人大代表时,就以此为题,不知轻重地提交了一份议案。严格来说,我已经为此努力了10年。
解放评论:为何要用“不知轻重”这个词?
罗怀臻:我提这个议案时,就如在创作时获得了一个灵感那般喜悦,完全不知道它有多复杂、多艰难。当上海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就此召开专题论证会,现场一下子来了十多家相关单位,涉及文化稽查、文化管理、城市管理、市容管理、公安、交通、税收等多个职能领域,那时我才知道,原来这件事和这么多部门有关!我才认识到,这件事注定要走很长的路了!
不过,我有幸得到了很多代表委员的支持。议案提交时,十多位代表附议了我的议案。多年来,他们一直都帮助我、支持我,哪怕因为届满,我从人大代表改任了政协委员。
尤其是2011年,上海市委明确提出了要建设国际文化大都市的目标。这让我底气倍增。因为,只要坚持向这个目标靠近,上海城市文化品质、胸襟和能量的参照系,就不仅是国内一线大城市,更是国际一流大都市。而由街头艺术合法化等内容所表现出来的开放度,就是其中一个必不可少的指标。
解放评论:这次尝试作出了持证上岗、规定时间、指定区域等非常具体的限定。为什么要这么做?继续推动的前景如何?
罗怀臻:街头艺人合法化尝试在我国尚属首次,具有一定的开拓性和冒险性。推动这件事,不仅需要超越行业内部发展的视野,还需要对整个城市人文环境的关怀。这次首推工作之所以作出比较严格的界定,一方面是出于上述考虑,另一方面,也是想让市民和游客知道,即便是合法了,也需要一定的品质和门槛。
相信有了一定的民意基础之后,大家对这个问题的态度会越来越开放,加入这个队伍的优质演艺人会越来越多,得到展示的艺术形式、品种也会越来越丰富。我们城市的文化内涵将得到充实,文艺创作的资源也将得到补充。
(来源:解放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