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新闻媒体网站、客户端的数据也造假了,媒体的公信力是否会受到损害?
不论商业门户网站的新闻版块还是具有官方背景的媒体网站,都有被指数据造假。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周俊告诉笔者,新闻媒体行业数据造假并不是什么新鲜事。即便是英美等国的大众传媒事业发展之初,也出现过发行量造假的情况。
“现在的点击量、流量造假,和传统媒体的发行量造假、收视率造假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只是国外存在比较权威的第三方检测部门——例如美国发行量稽核局——以及较为严格的事后惩处措施。因为数据核查直接和媒体的公信力、影响力挂钩,一旦被查出造假,后果是很严重的。所以造假有,但并不严重。”周俊说。
2005年6月15日,美国《每日新闻报》的发行主管等3名雇员被联邦法院逮捕,20多名卷入发行数据造假丑闻的雇员被开除。这标志着2004年爆发的,至少牵涉11家报纸的美国新闻业报纸发行量造假丑闻进入了新的处理阶段。
在周俊看来,国内没有一个完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评测,“传统媒体都没做好的事情,转成新媒体互联网以后,做不好也不奇怪。”原因在于,web1.0、2.0时代只会增加监管难度,因为新兴的各种刷数据的手段很难彻底查清楚。
数据造假更多体现的是商业逻辑和利益纠葛。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匡文波介绍,在中国乃至世界,互联网广告所创造的利润都相当可观。“有数据表明,投放在互联网上的广告已经超过了报纸,甚至有的地方超过了电视广告。”数据除了可以引来广告,还可以引来投资人的青睐。
是否是因为互联网行业本身具有“一切数据说话”的行业特性,才导致数据造假在行业成为“潜规则”呢?匡文波表示,互联网只是社会的现象一个折射,造假不仅仅只是互联网行业所独有,现今各行各业都存在着不同程度、有意无意的数据造假情况。“举个例子,2008、2009年公布的房价数据和普通购买者感知的数据,也有不同。”
匡文波认为,互联网数据所含的“水分”之所以会引起人们更大的关注,是因为互联网在人们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和人们的生活关系越来越紧密。
现行管理方式难以对数据作假进行有效的核查,是另一个重要原因。周俊表示,只依靠工商部门核查互联网上的海量数据是不现实的,完全寄希望于行业自律也是不现实的,也不应该由行政的力量去完成这件事。“互联网公司不管上市没上市,都是要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这也是买榜、评比大赛刷票数等等情况屡见不鲜的原因。”
周俊说,根据中国的现实,可以适当出台相关法律,授权给第三方机构和部门,让其做相关检测。从整个行业来看,建立一个覆盖全社会全行业的“诚信机制”也许是一个“治本”的方法。
(来源: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