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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公布2012年全國文化市場十大案件【3】

網絡與侵權均佔五成 行政與刑事銜接緊密

2013年01月18日13:35    來源:人民網-文化頻道    手機看新聞

六、“5.16”譚某某等侵犯音像制品著作權和販賣淫穢音像制品牟利案

2012年3月,貴陽市南明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員在對貴州電腦城的檢查中收繳了5000余張盜版光碟和部分淫穢光碟,有人舉報稱這些盜版光碟及淫穢光碟均來自位於遵義路286號的紅芸音像制品店。

5月16日,南明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聯合南明區公安分局治安大隊對該店面進行了突擊檢查,現場查獲62萬余張盜版光碟,還有部分涉嫌淫穢光碟(經現場初步清算大約2000余張)。該店內的工作人員樂某某等3人,由公安機關帶走調查,其法人譚某某在逃。經鑒定,南明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送樣的2116種音像制品均為非法音像制品,涉案淫穢光碟121種,共計1808張。

10月30日,該案在南明區法院開庭審理,經審理查明,被告人譚某某以盈利為目的,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行、販賣盜版音像制品數量極大,販賣淫穢光碟達121種、共計1808張,其行為構成侵犯著作權罪和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罪﹔被告人樂某某系該店收銀員,明知被告人譚某某實施上述犯罪行為,仍然予以協助,並參與販賣。被告人譚某某犯侵犯著作權罪和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罪,決定執行有期徒刑8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萬5千元﹔被告人樂某某犯侵犯著作權罪和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罪,決定執行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萬2千元。

七、上海朗閱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未經批准擅自從事互聯網文學出版活動案

2012年5月3日,上海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執法人員在日常檢查中發現,上海朗閱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龍茗路2121弄10號101室經營互聯網站“紅薯網”。當事人未經批准擅自從事互聯網出版活動,在“紅薯網”上登載《變換沉醉》、《與護士同居的日子》、《至尊?紅顏?》、《流氓老師》、《愛欲橫流》、《情夫的誘惑》、《惡魔總裁,求你輕一點》、《強寵生歡》等20000部互聯網出版物,供上網用戶使用、閱讀和瀏覽。執法人員通過調查取証發現,當事人從事互聯網出版活動,自2011年5月至2012年4月,通過用戶充值購買收費互聯網出版物(章節)獲取收益,經營額(用戶充值)人民幣6萬余元,違法所得人民幣1萬5千余元。當事人網站注冊用戶30萬,每天IP訪問量3萬次,PV訪問量40萬次。執法人員在查處違規經營的同時,兼顧了內容監管,督促當事人應當積極辦証,取得合法的運營資質,並在以后的網站運營中加強內容管理。

當事人違反了《互聯網出版管理暫行規定》的相關規定,鑒於當事人在被查處后主動關閉網站進行整改,主動完善了內容審查機制,減輕了違法行為的危害后果,依據《互聯網出版管理暫行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相關規定, 上海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對當事人作出了罰沒款13萬6千元的行政處罰。

八、陳某某等侵犯動漫作品著作權案

2012年3月31日,義烏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大隊接到群眾舉報稱,義烏市龍清工藝品公司三樓一車間內正在裝訂非法動漫小圖書。執法人員到達義烏市秋實路68號龍清工藝品公司進行檢查,在三樓一車間內發現了一個裝訂廠,廠內存放有大量已裝訂好的動漫小冊子。動漫小冊子沒有署名出版單位,沒有標注書號,涉嫌為非法出版物。經現場清點,共有《爆笑校園》、《植物大戰僵尸》、《阿衰》、《腦筋急轉彎》等動漫小冊子4個品種計153450冊。執法人員對上述動漫小冊子採取了物品扣押措施,同時出具了相關法律文書。

鑒於當事人復制、發行未署出版單位名稱及涉嫌侵犯動漫作品著作權的非法出版物冊數較多,經營數額較大, 2012年6月11日,義烏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處理。義烏市公安局接收該案后,以涉嫌侵犯著作權罪對該案立案,並專門指派義烏市公安局交通派出所對該案進行偵查。案情現已初步查明:自2011年9月份開始,林某某向徐某某、林某某等人下單印刷涉案動漫產品20多萬張對開紙,然后發給陳某某、林某某經營的裝訂廠進行裝訂,直至2012年3月31日被義烏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大隊執法人員查獲。現該案已偵查終結,9名涉案人員均被公安機關採取了強制措施,並於11月移送至義烏市檢察院提起公訴。

九、星吧音樂網未經著作權人許可擅自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音樂作品案

2012年6月下旬,江蘇省常州市文化行政綜合執法支隊接上級部門交辦關於“星吧音樂網”(www.sing8.com)涉嫌未經授權擅自提供侵權歌曲給公眾下載和試聽的投訴材料。經網絡初步調查取証,發現該網站是一個可以提供歌曲試聽以及鈴聲下載的音樂網站,初步估計約有30余萬首歌曲,音樂源文件服務器在常州。該網站可能涉嫌侵犯著作權的歌曲超過500首,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該案已達到追究刑事責任的標准。6月29日,常州市文化行政綜合執法支隊將該案移交常州市公安局新北分局網絡安全保衛大隊。

7月30日,常州市公安局新北分局受理並以涉嫌侵犯著作權罪進行立案。犯罪嫌疑人閻某某於8月3日被常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經查明,2003年至今,嫌疑人閻某某在經營“星吧音樂網”(網址:www.sing8.com)期間,在並未獲得正規版權編號的情況下,向網民提供下載各種歌曲、手機鈴聲等音樂下載服務,點擊數達數10萬次,非法獲利4萬余元。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13年1月14日判決閻某某拘役4個月,緩刑1年,並處罰金20000元。

十、門某某未經批准擅自通過互聯網從事含有國家禁止內容的出版物發行業務案

2012年6月8日,天津市某市民舉報稱,門某某於2月至6月期間未經出版行政部門批准擅自通過“淘寶網”從事違禁出版物發行業務。接到舉報后,天津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立即調集精干辦案人員核查相關情況,在第一時間赴浙江省杭州市“淘寶網”總部取証,獲取門某某涉嫌發行違禁和非法出版物的詳細交易記錄,並對其交易記錄進行歸納整理。8月16日,天津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對門某某擅自從事出版物發行活動一案進行了立案調查,並協調天津市公安局治安總隊、網監總隊、南開分局及屬地派出所組成專案組開展案件查處及技偵工作。經查,截至案發時,門某某共通過“淘寶網”銷售違禁和非法出版物195種326冊,涉及全國23個省(區、市)的96名人員,違法經營額28999元,其行為違反了《出版物市場管理規定》第三條、第十七條第一款規定。期間,天津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將案件通報23個省(區、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省際之間聯防協作、共同辦案,成功將所有違禁和非法出版物全部追回。事后,天津市文化執法總隊對當事人門某依法給予了罰沒款人民幣146995元的行政處罰。

(責任編輯:黃維、許心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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