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1月18日電 在1月17日召開的全國文化市場管理工作會上,文化部正式公布了2012年全國文化市場十大案件。這也是文化部連續第六年公布年度十大案件。
評出的2012年全國文化市場十大案件分別為:安徽省合肥藝凌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網絡游戲“私服”服務侵犯著作權案﹔江蘇省揚州市謝某某買賣國家禁止買賣的國家一級文物案﹔上海顛視數碼科技有限公司未經批准擅自通過互聯網和移動通信網從事《手機三國》網絡游戲上網運營活動並以隨機抽取等偶然方式誘導網絡游戲用戶採取投入網絡游戲虛擬貨幣方式獲取網絡游戲產品和服務案﹔四川省廣元市“2.12”李某某等盜掘元壩系列古墓葬案﹔福建省泉州市黃某某未經著作權人許可擅自復制、發行其美術作品案﹔貴州省貴陽市“5.16”譚某某等侵犯音像制品著作權和販賣淫穢音像制品牟利案﹔上海朗閱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未經批准擅自從事互聯網文學出版活動案﹔浙江省金華市陳某某等侵犯動漫作品著作權案﹔江蘇省常州市星吧音樂網未經著作權人許可擅自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音樂作品案﹔天津市門某某未經批准擅自通過互聯網從事含有國家禁止內容的出版物發行業務案。
據介紹,2012年全國各級文化行政部門和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共向文化部上報了 647 件文化市場重大案件。根據上報案件的創新性、典型性、指導性及示范性,綜合考慮市場門類、地域、社會影響力等因素,經過層層篩選,文化部最終評出了2012年全國文化市場十大案件,內容涵蓋音像、圖書、文物、藝術品、網絡音樂、網絡游戲、網絡文學等七大市場門類,均有較強的典型示范意義及社會影響力。其中,涉及互聯網的案件有5起,佔到總數的一半,包括手機網絡游戲等新型案件。涉及侵犯著作權的案件也有5起,侵權對象遍及音樂、游戲、影視、文學和藝術品。移交司法機關並追究刑事責任的有6起,其中最大案值320余萬元,16人被判刑。
2012年,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改革任務全面完成並逐步顯現出體制機制的優勢,各級文化行政部門和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圍繞保護知識產權、維護未成年人權益和規范市場秩序等核心任務,以大案要案為抓手,查處了一批具有較大影響力和典型意義的重大案件,有力打擊和震懾了違法經營分子,有效整頓和規范了文化市場秩序。從各級上報的執法數據看,2012年全國共出動執法人員1217.6萬余人次,檢查文化市場經營單位610.0萬余家次,責令經營單位改正14.5萬余家次﹔全國共受理舉報3.4萬余件,立案調查5.7萬余件,移交案件3256件,辦結案件5.1萬余件﹔全國共警告經營單位11.6萬余家次,罰款19321.7萬余元,沒收違法所得336.2萬余元,責令停業整頓1.5萬余家次,吊銷許可証305家。
從各地上報的重大案件看,2012年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有四個突出特點:
一是廣泛涉及不同門類,執法重點比較突出。各地辦理的重大案件分別涉及娛樂、演出、網吧、文物、電影、音像、書報刊、印刷、網絡視聽、網絡游戲、網絡音樂、網絡文學、網絡動漫、手機媒體、廣播電視等各個文化市場門類。其中,音像、書報刊、印刷等領域的案件共378件,約佔總數的58.4%﹔網絡游戲、網絡音樂、網絡視聽、網絡文學等網絡文化領域的案件共78件,約佔總數12.0%﹔互聯網上服務營業場所案件共70件,約佔總數10.8%﹔歌舞娛樂、游藝娛樂等領域的案件共64件,約佔總數9.9%﹔演出、文物、電影、藝術品、手機媒體、廣播電視等其它類型的案件共57件,約佔總數的8.8%。即使是同一市場門類的案件,還涉及不同的案由,不同的違法違規經營行為。應當說,2012年各類型案件分布較分散,全面涵蓋了綜合執法的各個領域,充分展現了統一綜合執法的成效。其中,新興領域的網絡文化案件超越傳統文化領域的網吧案件,位居第二。同時,出版物及娛樂市場的案件比重較2011年有明顯提高。這些變化表明2012年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伍的執法重心對當年的文化市場主要任務和社會熱點進行了積極回應。
二是網絡案件辦理日趨成熟,辦案積極性大幅提升。2012年,文化部充分發揮網絡文化市場執法協作機制和網絡執法協作小組的作用,對網絡游戲、網絡動漫以及網絡音樂等重點領域進行網絡巡查。開展兩批網絡文化市場案件以案施訓工作,確定19個網絡文化市場案件牽頭單位,督辦28個網絡文化市場案件。同時,部署了3批違法違規互聯網文化活動的查處工作,對331家網絡游戲經營單位、67家動漫網站以及112家網絡音樂網站進行查處。從全國的網絡執法情況來看,呈現的特點有:第一,全國辦理過網絡文化案件的省份已達到23個,其中超過10件以上網絡文化案件的省份已達12個,各地對網絡執法的重視程度日益加大﹔第二,各地辦理的網絡文化案件中由文化部直接下發查處名單案件所佔比例從2011年的30%下降為16.1%,各地辦理網絡文化案件的主動性有所加大﹔第三,各地辦理網絡案件的案由經統計已達28個,尤其是對網絡游戲的執法,基本覆蓋《網絡游戲管理暫行辦法》的所有規范條目,網絡文化市場執法已經從起步階段日漸走向成熟。
三是逾六成案件涉及侵權,保護知識產權已成常態。在2011年開展文化市場知識產權保護專項執法行動的基礎上,2012年文化部積極參與全國打擊侵犯知識產權與制售假冒偽劣商品領導小組各項工作,按季度確定打擊侵權假冒計劃及重點工作,針對網絡音樂、網絡動漫、網絡游戲等侵權盜版情況較為嚴重的領域,部署協調各地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機構進行重點打擊。此次各地上報的647個案件中,涉及知識產權的案件達392個,約佔總數的60.6%。同時,十大案件中涉及侵權的案件佔半數。由此可見打擊文化市場的侵權行為已成為各地綜合執法機構的常態化工作。
四是逾半數移交司法,行政與刑事銜接更為順暢。從上報案件看,不僅辦理質量明顯提高,顯示出市場監管力度逐步加大,手段更加多樣。而且,一批違法情節嚴重、社會影響惡劣、涉案財物數額巨大、涉案人員較多、涉及地區較廣等的案件,分別由各地文化行政部門和綜合執法機構移動當地公安司法機關立案查處,依法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上報的647起重大案件中,已進入刑事司法程序或已經人民法院依法做出判決的有325件,約佔總數的50.2%。
附件:
2012年全國文化市場十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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