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中山曾是"美國公民"? 夏威夷出生"証明書"曝光【2】--文化--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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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中山曾是"美國公民"? 夏威夷出生"証明書"曝光【2】

2013年03月09日13:36    來源:廣州日報    手機看新聞

  上訴要回“公民身份”,

  以掩護革命活動

  孫中山當然上訴了。

  就在舊金山移民局的判決發出的第二天,代表孫中山的華盛頓特區律師向移民局主管提出申訴。4月28日,商務暨勞工部執行部長喬治·B·括特爾尤發出長達3頁的決議,撤銷對孫中山的驅逐令,要求舊金山移民專員允許他入境。

  文件中這樣寫道:“1896年6月10日,他持中國學生與旅游文件獲准自舊金山入境。后至歐美各國,再返回夏威夷。自此長居夏威夷,僅偶爾造訪香港。他所提出之支持美國公民主張的文件,包括出生於夏威夷州的証明,其格式無虞,以及該地之護照,其格式無虞,護照上陳述該証件持有人為美國公民,並由夏威夷州州長簽名。另有一名負責檀香山之中國警探撰寫之報告,表示出生証明之陳述業經調查皆為真確。申請人(注:孫中山)並主張,在夏威夷群島歸於美國后不久,所有駐民皆已進行注冊登記,他本人亦於彼時登記為出生於夏威夷之華人,並於自夏威夷出發的此次旅程前宣示對美國效忠。”

  決議中指出:“他曾暫居於清國,因想造訪美國而取得清國政府所發給之文件以証明其學生身份,是申請人於當時情況下入境美國之惟一方法。申請人從未於上述行動放棄對美國的效忠:因為,不等到1900年4月30日法案通過,他根本無法成為美國公民﹔從未擁有過的東西,他無從放棄。”

  所謂“1900年4月30日法案”,指的是夏威夷政府宣布“1898年8月12日當天所有夏威夷共和國的公民皆為美國公民與夏威夷州公民”。1898年8月12日,是夏威夷正式並入美國的日子。孫中山既然是“1870年出生於夏威夷”,自動獲得美國國籍自然是合法合理的。

  因此,美國商務暨勞工部認為:“該申請者顯然為美國公民並有權入境。”

  從以上的文件中可以看出,孫中山的美國公民身份,是正式得到了美國政府的認可的。也就是說,至少在從此之后一直到1912年中國民國成立,孫中山從事的一系列革命活動,都是有著這樣一重身份的掩護。

(責任編輯:娛樂實習生、李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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