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寧和楊鈺瑩都曾要求提前解約
楊鈺瑩當年在“新時代”簽的合同是五年制,當時在1995年第一次約滿后,她又跟“新時代”續了五年約,但后來到了1997年,她就提出要解約,吳建邦也並沒有刁難她,很輕易就放她走了。一來是考慮到之前楊鈺瑩已經為公司賺了不少錢,二來當時吳建邦也看得出,楊鈺瑩已經是沒有心思再在“新時代”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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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米瑞(實習)、許心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