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著名的太監大概是李連英。一般寫作“李蓮英”,那是錯的。
據說,李連英在太后與恭王之間傳遞情報,為政變成功做出了貢獻。此后,他在宮中的升遷極為迅速,至39歲,獲賞二品頂戴(享受副部級待遇)。
不僅宮中,在宮外,李連英也是聲名顯赫,尤應以光緒二十年(1886)四月隨醇親王赴旅順、煙台檢閱北洋水師最為光輝奪目。
慈禧本非派李連英去監軍,而是派去看著小叔子(醇親王)有沒有亂說亂動,故亦不在乎臣下的諫議。李連英深明此行的真意,在軍中呆了一個月,表現十分低調。凡醇親王出見將吏,他皆侍立於后,默無一語,若無會見,則隨王爺“貓”在房裡,不見一客。
甲午戰爭,中方慘敗,與日本簽訂《馬關條約》,丘逢甲有詩雲:“四百萬人同一哭,去年今日割台灣。”即說此事。可這與李連英有啥關系呢?
請看御史安維峻的奏折:“中外臣民,無不切齒痛恨,欲食李鴻章之肉。而又謂和議出自皇太后。太監李連英實左右之。李連英是何人斯,敢干政事乎?如果屬實,律了祖宗法制,李連英豈復可容?”這份折子的中心思想,是要請皇帝砍了李鴻章的頭,說到興起,把李連英也扯進來。
折上,慈禧太后大怒,而其時已經歸政於皇帝,乃命光緒皇帝也裝作很怒的樣子,嚴斥安維峻“肆口妄言,毫無忌憚”,膽敢在帝后之間挑撥離間,“著即革職”。
此諭一下,“直聲滿天下”,充軍前數日,賀客盈門,圍觀群眾阻塞道路,沒錢的送幾章詩文,有錢的送幾百盤纏,一路上,車馬飲食之費,亦皆有“粉絲”買單。御史風風光光充軍去也,隻可憐李連英,自此無端背了一百多年的罵名。
若真做了賣官鬻爵、貪贓枉法的大惡,他不冤。可是,誰能拿出哪怕一條確証來指控他?約在光緒六至八年間,有御史“臚列事實”,向太后舉報李連英。太后讀了,盛怒,立召李連英至,並命“傳棍”,“左右宮人皆戰栗無人色”,而李連英到了,神色坦夷,無所畏懼。太后也不與他說話,隻令將服侍皇帝的宮女榮某亂棍打死。事情辦完,才對李連英說,昨兒有人舉報你,主要是經濟與生活作風問題,你可自己辯護。第二天,李連英呈遞辯護狀,逐條批駁。
擇要看看李連英的自辯。第一條,說子侄拿他的名片至各省訛詐錢財。辯稱:有事與外官聯絡,要用到名片,然而,名片全由自己手寫,列明事由,附有簽名,若說子侄拿我名片到處撞騙,請舉報人提交物証,看哪張名片寫了教我子侄去向外官訛詐的事。
第八條,說他巨額財產來源不明。辯稱:家中確有紫金泥壺、玉翠白菜、翡翠煙壺這些珍貴古董,或是我從琉璃廠買來,或是太后賞賜,前者有發票,后者有詔書,怎麼能說財產來源不明?至於地安門內黃化門大街東口酒醋局胡同住宅,不過比中產階級的居屋條件稍好,要說“其制逾禮”的豪宅名園,那是不夠格的。
第九條,說他“廣置妻,妾”。辯稱:我隻有一個老婆。十四年前,因家中瑣務需人整理,遂經朋友李寶珊介紹,與既無子女又無產業的寡婦苗氏結婚。與我結了婚,她既有棲身之所,還能繼續守節,明明是“節義兩全”的好事,咋能說我“居心實不可問”?
第十條,說各省大吏進出京城,我必向他們索取數千乃至數萬的規費。辯稱:這麼重大的指控,卻是“擬度懸揣之詞”,根本不列任何一條証據。請舉報人明白指出,何時何地何人給過我何種數額的規費。
辯護狀交上去,慈禧太后派人逐項核查,証明李連英自辯並無虛言,這事就算了了。不過,李連英總挨罵,也不是沒來由。清末實行“兩黨制”——所謂“帝黨”與“后黨”,帝黨對外強硬,對內呼吁激進改革,后黨對外持重,對內強調逐漸改良。用今天的話說,帝黨多“憤青”,后黨太“精英”。帝黨不敢公然指責太后,隻好拿他們心目中太后所倚重的人來開刀,耍一耍“清君側”的把戲,於是外朝李鴻章,內廷李連英,成了眾矢之的,有事沒事,就拿二李開涮。
李連英本是一個低調的太監,生生被炒作為高調的“權奸”,悲催無限。(來源:《文史參考》)
(來源:天津日報)

分享到人人
分享到QQ空間








恭喜你,發表成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