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結婚証是夫妻法律証明和文書。緊隨婚姻觀念的改變和社會發展,結婚証的風格和內容也與時俱進,但承載著幸福和美好的結婚証在人們心目中的份量永遠不變。
50年代的結婚証
剛剛破除了舊制度的新中國,特別在結婚証的正面印上“婚姻自主”四個大字,向青年男女倡導婦女解放、戀愛自由的新思想。內頁則是新中國第一部法律《婚姻法》的部分條款。其中幾條規定在今日看來卻令人啼笑皆非:夫妻為共同生活的伴侶,在家中地位平等﹔夫妻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權利﹔夫妻雙方均有選擇職業、參加工作和參加社會活動的自由等。但在50年代,上述這些規定,卻是婦女同胞尤其是農村婦女們遙不可及的夢。
60年代的結婚証
看起來像“獎狀”一樣的60年代結婚証,時代印記同樣鮮明。六面五星紅旗在結婚証書的正上方,意味著新人是新中國新時期成長起來的革命青年。麥穗寄托著國家和百姓豐收的願望,我國當時還是個農業大國﹔麥穗旁邊的石榴代表傳統文化中多子多福的祝福。
時過境遷,歲月匆匆,証書的邊緣有了泛黃的時間痕跡,但沉澱的幸福是永恆的。
70年代的結婚証
“世界是你們的,也是我們的,但是歸根結底是你們的。你們青年人朝氣蓬勃,正在興旺時期,好像早晨八九點鐘的太陽。希望寄托在你們身上。世界是屬於你們的。中國的前途是屬於你們的。”70年代初期,襲卷全國的文化大革命還未結束,毛主席語錄會出現在各個角落,包括結婚証。結婚証的正面是一輪在海面上冉冉升起、光芒四射的太陽。
70年代結婚的新人都知道,那個年代的愛情仍要講革命,革命浪漫主義和資產階級情調有著根本不同。
80年代的結婚証
進入改革開放初期的80年代,政治運動和風暴退去,全國各地掀起經濟建設的熱潮。
在計劃生育作為國家政策嚴格執行的當時,超生多生也被各級政府視為影響地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因素。審批發放結婚証的民政、社區部門、婦產兒童醫院更是新婚夫妻優生優育教育的主要陣地。“勤儉節約 計劃生育”包含兩項國家重要發展治國方針政策的標語,很自然地出現在當時的結婚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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