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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明清已有“禁煙令” 清名醫提出吸煙有害(圖)

2014年01月10日15:52    來源:北京晚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中國明清已有“禁煙令” 清名醫提出吸煙有害(圖)

清代女性吸煙圖

清太宗崇德四年的禁煙告示(告示中的“丹白桂”即煙草)

  在中央反腐倡廉、匡正風氣舉措密集出台的當下,中共中央辦公廳和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領導干部帶頭在公共場所禁煙有關事項的通知》,可謂意義重大。此舉已非單純地要求官員帶頭禁煙,更被看成是官員改進工作作風、防范貪腐浪費的具體體現。那麼,煙草是何時傳入中國的?中國古代有哪些“禁煙”措施?

  煙草最早於明嘉靖年間由菲律賓傳入

  《露書》記載:“呂宋國出一草曰淡巴菰”

  中國有句老話叫“煙酒不分家”,但相對於酒在中國的悠久歷史,煙在中國出現的時間並不長。自明嘉靖年間(過去認為是萬歷年間)煙草由菲律賓(時稱呂宋國)傳入后,至今還不到500年。

  但煙草一經傳入,即迅速流行開來。最早記錄煙草進入中國的是明代姚旅所撰的《露書》。書裡有這樣的文字:“呂宋國出一草,曰淡巴菰,一名曰醺。以火燒一頭,以一頭向口,煙氣從管中入喉……有人攜漳州種之,今反多於呂宋,載入其國售之。”

  到明末清初,煙草已與酒、茶一樣,成了時人日常生活的重要消費品。清順治六年進士方孝標謫戍今黑龍江的寧古塔時,就曾用當地種植的煙草款待來客,並在《吃煙》詩中稱,“塞俗如同麻麥收,翠莖紅蕊種三秋﹔沙畦薰焙傳方法,上炕賓朋當款留。”

  從史料上看,古人對煙草的嗜好甚至比今人還嚴重,這或許與古人對煙草的過度迷信有關。古人並不僅僅把煙草看成是“提神”之物,而是作為一種“特效藥”。

  煙草在進入中國的同時,還傳入了一個為中國人津津樂道的故事:當時,呂宋島上淡巴國公主死后,被棄於野外,不成想,她在聞到煙草的香味后竟然蘇醒了過來。從此,被譯名“淡巴菰”的煙草又有了神奇的名字“返魂香”。

  《露書》還記載,煙草“能令人醉,亦辟瘴氣,搗汁可毒頭虱”。古人還相信,煙草能治畏寒、發熱等所謂“寒疾”。明末人王逋曾在《蚓庵瑣語》中記載:“煙葉出閩中,邊上人寒疾,非此不治。”

  明末人姚可成輯《食物本草》中還有一觀點,認為煙草能“當飯吃”,稱“凡食煙,飢能使飽,飽能使飢,醒能使醉,醉能使醒,一切抑郁愁悶,俱可藉以消遣,故亦名忘憂草。”

  明崇禎皇帝兩次頒布“禁煙令”

  《棗林雜俎》記載:朱由檢下詔“敕禁私販至論死”

  明清兩朝都曾不止一次地發過“紅頭文件”,要求國民戒煙,禁止官員在衙門等公共場所內吸煙。明末崇禎皇帝朱由檢看到煙草的危害,曾兩次頒布“禁煙令”。《玉堂薈記》記載,“己卯,上傳諭禁之,犯者論死。”己卯年,即崇禎十二年(公元1639年),這是中國歷史上由朝廷發出的第一道“禁煙令”。

  當時,有一個會試舉人不知道皇上已下詔開始禁煙,他帶著仆人攜煙入京,暗地裡出售,被稽查隊抓到,結果次日被處死於西市。但沒過兩年又開禁了。崇禎十六年,朱由檢再下禁煙令,與上次一樣嚴厲。明末史學家談遷《棗林雜俎》一書中記載了朱由檢再次禁煙一事:“敕禁私販,至論死。”

  朱由檢的初衷是什麼?依楊士聰所說,是為了防止“亡國”。古人多迷信,皇帝朱由檢更不例外,崇禎皇帝乃“燕王”朱棣之后,京都又是“燕京”。“煙”與“燕”音相近,“吃煙”就是“吃燕”,有吃掉燕王之后、破燕京之嫌,出於避諱,朱由檢下了禁煙令。

  煙草與明朝滅亡的關系,當時還有一說。明崇禎四年進士吳偉業在其撰寫的《綏寇紀略》中記載,明熹宗天啟年間,坊間曾流傳過一首童謠,其中有一句是:“天下兵起,遍地皆煙”,這首童謠后被看成是預言明朝滅亡的讖語。

  在今天來看,“吃燕”與“天下兵起,遍地皆煙”不過是一種附會,或是巧合。但是,煙草除有害國民健康外,還影響了社會穩定、干擾了國內正常的糧食生產和經濟秩序,卻是不爭的事實。

  清代名醫已提出吸煙有害健康

  《不居集·煙論》記載:吸煙者“頻頻熏灼津涸液枯暗損天年”

  如今的香煙盒多標有“吸煙有害健康”的提示,早在清代,名醫張璐已在其所著的《本經逢原》中提出:“豈知毒草之氣,熏灼臟腑,游行經絡,能無壯火散氣之慮乎。”清人陳淏子在《花鏡》中也提出,煙草“久服肺焦,非患膈即吐紅。抑且有病,投藥不效,總宜少用”。

  清代名醫吳澄在《不居集·煙論》中甚至認為,“無病之人頻頻熏灼,津涸液枯,暗損天年”,對吸煙者提出了警告:“虛損之人,最宜戒此。”

  清代醫學家吳儀洛在《本草從新》一書裡干脆將煙草列入“毒草類”。其卷四中的“煙”條稱“火氣熏灼,耗血損年,衛生者宜遠之”。並附注,煙草“最爍肺陰,今人患喉風咽痛、嗽血失音之症甚多,未必不由嗜煙所致”。

  吸煙有害不言而喻,故古代有識之士一直呼吁人們遠離煙草。清康熙三十年進士張翔鳳在《種煙行》詩中即稱,“吁嗟老農勿健羨,此物鳩毒奇莫居。”

  為此,古代醫家還曾使用很多方法來消除煙草帶來的危險。《藥性考》用“煎胡黃連合茶服之”,解煙毒﹔《醫奧》以“黑砂糖合井水服之”,解煙毒﹔《景岳全書》中拿白糖來“解醉”﹔《梅谷偶筆》則認為紅砂糖、甜瓜子可以解煙毒。

  明清時期煙草行業盛行緣於暴利

  《玉堂薈記》記載:種煙“一畝之收可以敵田十畝”

  既然煙草有害健康,吸煙為何還那麼盛行?除了吸煙本身易成癮外,與背后的暴利有直接關系。王逋《蚓庵瑣語》記載,“關外人至以匹馬易煙一斤。”煙草當時還是一種重要的出口貨品,俄羅斯人最喜歡購買。據清康熙時期的方式濟所撰《龍沙紀略》記載,“邊卒攜一縑值三四金者易二馬,煙草三四斤易一牛……”

  徐珂《清稗類鈔·農商類》中記載,有一個叫鄭翁的煙草商,“不數年,積資巨萬矣”。清嘉慶二十年舉人包世臣在《安吳四種》中記載,當時山東濟寧的煙草種植與加工已成為當地最重要的經濟來源,當地煙絲加工作坊有6家,每年僅賣煙絲便達白銀200萬兩,雇用煙草種植者400余名,獲利甚厚。據明末清初史學家楊士聰《玉堂薈記》記載,明代末期,在北方種植煙草,“一畝之收,可以敵田十畝”。

  到了清雍正、乾隆時期,利潤稍有下降,但仍大大高於種植糧食作物。乾隆年間的文學家、桐城派創始人方苞在乾隆年間,曾上《請定經制札子》(見《方望溪全集·集外文》)。奏稱:“老少男女無不以煙相矜詡,由是種煙之利獨厚,視百蔬則倍之,視五谷則三之。”

  清乾隆二年進士彭遵泗也在《蜀中煙說》中記述,當年在四川種植煙草“大約終歲獲利過稻麥三倍”。有如此“厚利”,怎能不“民爭趨焉”?有的地方“煙草之植耗地十之六七”。

  由於煙草對肥料和地力要求高,“種煙必須厚糞”,而且費工費時,嚴重影響了糧食作物的生產。清人劉汶在《種煙行》詩中感嘆:“愚民廢農偏種煙,五谷不勝煙值錢。豈知谷賤飢可飽,忍使良田滋毒草。”

  清太宗皇太極入關前已頒禁煙告示

  康熙皇帝賦禁煙詩:“瑤池宴罷雲屏敞不許人間煙火來”

  吸煙全面盛行,是在清代。清康熙年間的劉廷璣在《在園雜志》中描述了當時的情況:“今則遍天下皆有矣……黃童白叟,閨幃婦女,無不吸之,十居七八,且時刻不能離矣。”

  中國禁煙史上力度最大,且明確在公共場所禁止吸煙的,也是在清代。清朝前幾位皇帝均視煙草為“妖草”。皇太極入關前,煙草已在關外流行,時為后金首領的清太宗皇太極,於天聰九年曾檢查大臣“不遵煙禁猶自擅用”的問題。天聰九年即公元1635年,系明崇禎八年,皇太極禁煙甚至比明朝崇禎皇帝早4年。

  清太宗崇德四年(公元1639年,崇禎十二年)六月二十六日,后金戶部還頒發了一則禁煙告示,明文規定,“不許栽種,不許吃賣”,如果違反規定,“被人捉獲,定以賊盜論,枷號八日,游示八門,除鞭撻穿耳外,”還“罰銀九兩,賞給捉獲之人……”

  皇太極還曾下旨禁止販賣煙草:“凡犯禁者,一斤以上先斬后聞﹔未滿一斤者,囚在義州,從重科罪。”

  清軍入關、奪取全國政權后,又發出了幾次禁煙令,明確規定不得在公共場所吸煙。康熙皇帝帶頭不吸煙。李伯元在《南亭四話》中記載,康熙駐蹕德州時曾賦“禁煙詩”:“碧碗瓊漿瀲灩開,肆筵先已戒深杯。瑤池宴罷雲屏敞,不許人間煙火來。”后來的雍正皇帝、乾隆皇帝等也都曾發過禁煙令。

  事實上,古代“禁煙令”雖然多,但從來沒真正禁住過,如禁煙最嚴格的皇太極,僅因“禁不止”,竟然主動撤銷禁煙令,隻要求民眾自種自吸,不要再到朝鮮去購買即可。如果說古代禁煙最徹底的,大概非太平天國莫屬。《天條書》明確規定:“凡吃黃煙者,初犯責打一百。枷一個禮拜﹔再犯責打一千,枷三個禮拜﹔三犯斬首不留。”(倪方六)

(來源:北京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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