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成都市文化馆图书馆开放管理权 分别成立理事会
11月18日,成都市文化馆、成都图书馆理事会成立,分别选举出首届理事会成员。成都市文化局负责人表示,今后两馆的重大事务都要交给理事会来“拍板”。两馆理事会将在年底举行“听政会”,分别接受两馆馆长的年终述职,审议明年的工作计划和预算,正式履行职责。
成立大会后,两个理事会分别举行第一次理事会会议,各选出15位理事会成员,包括8位社会方代表,另外7位成员来自政府方和文化馆、图书馆方。社会方代表,既有省社科院副院长李明泉、巴蜀文化研究学者袁庭栋等专业领域代表,也有华宇集团董事长谢宇函等企业家代表,还有媒体、出版社和社会文化活动组织者等代表。
理事会和文化局的职能怎么切分?怎样体现政府文化主管部门由办文化到管文化的改变?按照理事会制度运行模式,理事会的基本职能为“审计决定本单位的章程和基本管理制度、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重大业务活动、年度工作报告、用人计划、财务预算方案等。”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只承担举办者职责,通过委派有关人员担任理事和监事,参与决策和监督,不再直接干预具体运营活动。
成都市深化文化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成都市文化馆、成都图书馆率先试水,启动理事会管理制度。今年8月,两馆分别出台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对理事会机制的探索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分权制衡,以保护社会公众和政府投资者利益为核心,科学配置两馆所有资源;二是运作独立,公共文化场馆依法自主管理、自主办理有关业务,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三是公开透明,保证公共文化场馆接受社会监督,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公开透明运行,确保市民可通过公开栏、网站等途经进行查询、监督。
成都图书馆理事会理事王嘉陵认为,社会人士占多数首先扩展了“社会各界对文化场馆服务需求信息的输入”,而今后的运作中,“理哪些事,如何理事”还需不断摸索,但这个头开得好。
(来源:四川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