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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推动上网服务企业转型升级 实行先照后证管理

2014年11月24日13:39    来源:中国经济网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文化部推动上网服务企业转型升级 实行先照后证管理

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司长 陈通 中国经济网记者成琪/摄

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24日讯(记者 成琪)今天,文化部出台了《关于推动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转型升级的意见》,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管理思路、管理政策进行了重大完善和调整。本次意见的出台,是文化部、工商总局、公安部、工信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执法监督,完善管理政策,促进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配套性政策。 据中国经济网文化产业频道记者了解,本次政策调整的主要内容有:一是取消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对上网服务场所的总量控制和布局规划,降低准入门槛,减少人为的政策壁垒,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为上网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营造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二是调整准入程序,实行先照后证管理。三是鼓励上网服务场所多元化经营,同时取消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对连锁企业设立的认定,连锁方式、连锁规模由上网服务企业自主决定,减少政府部门对企业自主经营事项的干预。四是扩大上网服务场所管理长效机制试点,探索更加符合实际、更加科学的管理措施,促进行业与社会、管理部门之间的良性互动。 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司长陈通指出,文化部此次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的政策调整,总体来说就是要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以可持续发展的思路推动行业的正常化,从而达到治本的目的。 据中国经济网文化产业频道了解,自2009年起,文化部开始推行上网服务行业的连锁化经营,要求不得增加新的指标,但允许连锁经营公司利用文化部批复的总量指标开设门店。2013年4月,文化部以开展准入试点的方式,允许试点地区动态调整总量和布局规划,分类确定准入标准,适度放开连锁之外的单体营业场所的审批,文化部不再审核各地的总量和布局规划。这实际上是对管理政策进行调整的开始。2013年10月,公安部、文化部联合发文,进一步明确将准入试点扩大到全国,并要求依法开展单体场所的审批,对达到基本标准的无照场所,要进行合理消化。 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文化部决定将上网服务行业转型升级工作在全国推开,并将转型升级工作列入今后几年上网服务行业管理工作的重点。陈通表示,希望通过标本兼治,使上网服务场所逐步发展成为适合不同消费群体,兼具上网服务、社交休闲、竞技娱乐、电子课堂、远程服务、电子商务等功能,在公众文化生活中起积极引领作用的社区信息服务平台和多功能文化活动场所,推动上网服务行业发展成为具有现代管理水平的服务业。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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