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张宏杰日前发布一篇文章《我和著名出版商L先生之间的故事》,该文在朋友圈以及业内被传阅。文章回溯了他的著作《大明王朝的七张面孔》再版时,与出版方果麦文化公司之间的一段纠葛,包括使用未经作者同意的封面、虚假签名以及拖欠版税等。
最精彩的莫过于在文章的末尾,他道出了对当今社会“唯成功论”的一番感慨。文中的一段话被许多网友称为是中国当代社会成功人士的速写:“他们都有共同的特点,那就是既才华横溢,又蔑视道德,同时又几乎都是心理疾病患者。他们背信弃义,说过的话转身就忘,用过的人随手就扔。但是奇怪的是,他们似乎正是因此而成功。”文中用L先生和W编辑做代称,但笔墨很多,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路金波和吴怀尧。而两人昨日都回应了此事。
路金波使了一个金蝉脱壳,说事情不是他经手的,所以不清楚,而且一再强调,这种可以用法律来解决的事儿非用大字报的形式很不文明。另一个当事人吴怀尧也回应说与事实不符:“这个事情我不想去回应,不想去配合炒作。如果非要让我回应,那只有一句:与事实不符。”
张宏杰昨日也做出了新的回应,他声称和他一样遭遇的作者很多,“但是大家通常最后都选择忍了这口气,因为在中国社会生活要成熟。大家都明白,没必要树敌,下次多长个心眼儿就行了。但是我不想成熟。我想讲出来。讲出来对出版界是好事”。
到此为止,这个事件如云如雾,像一出罗生门。当事人回应后依然看不清原委,反而陷入了更掰扯的境地。张宏杰与果麦的纠缠不是个案。这样的事件也是中国出版市场乱象的一个典型代表。近些年,出版界屡屡爆出作者维权。一些编剧、作家不小心掉进合同“陷阱”里,投诉无门就在自媒体和社交平台上大写特写。但最后到底解决没有,往往石沉大海。
一旦侵权的事情发生,不少人第一个想到的是法律,一纸状书告上法庭。譬如,2014年出版界有两起维权案件宣判,一起是作家毕飞宇诉编剧陈枰、西苑出版社侵犯其《推拿》著作权,另一起是翻译家马爱农诉中国妇女出版社抄袭译著《绿山墙的安妮》。两起案件均判定被告侵权成立,但原告都认为所得赔偿金额过少,对侵权行为也不足以产生“震慑”作用,相继表示“失望”。
在一个版权意识不足的社会中,这样的结果不出乎意料。由此可见,事后的维权一来浪费时间,二来得不偿失。所以,作家们在与出版社订立合同的时候就该有法律意识。因为,当一个外行看合同时,面对那一行行密麻麻的字无异于盲人摸象,不如请律师或专业版权代理人研究合同,发掘掩埋在其中的雷。
文字工作者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是好的,但需要自始至终拿在手上。从与出版方接触开始,就要有法律意识。比如出版方提议张宏杰的书分两部出,当时他也只觉得是卖个人情,殊不知后面是9万册与9万套的差额。吃亏不见得有硬道理,在这个丑话说在前面的时代,不算计就容易吃亏。吃了亏委屈发泄一下可以体谅,但维权不相信眼泪。码字的人不容易,所以得格外警醒着点。(严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