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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問廣州民國建筑被強拆 賣了地又"譴責"算咋回事?

近日,有關廣州民國時期建筑金陵台和妙高台被開發商“強拆”的消息在網絡上引發震動。廣州市規劃局發給記者一份“對詩書路民國建筑強拆事件的回應”,表達“強烈的譴責”。
2013年06月18日13:46    來源:深圳晚報    手機看新聞

  現場隻剩下靠馬路邊的兩扇窗。(新快報 發)

  近日,有關廣州民國時期建筑金陵台和妙高台被開發商“強拆”的消息在網絡上引發震動。新華社記者調查發現,盡管擁有政府一紙“緩拆令”,但由於在法律上存在保護“死角”,以及相關政府部門的“遲作為”,兩幢建筑最終還是難逃厄運。

  兩幢民國建筑遭兩劫終被毀

  金陵台、妙高台位於廣州越秀區觀綠路與詩書路的會合處,上千平方米的雙層建筑被拆為一片廢墟。在這個地塊值班室值班的李師傅告訴記者,12日凌晨他看到約5個人開著2台挖掘機來拆樓,拆了2個多小時才結束。

  “這兩個建筑在2012年5月的時候,就已經拆了一半了。”華南理工大學建筑學院教授鄭力鵬告訴記者,那次清拆遭到了越秀區文廣新局的制止。以鄭力鵬教授為組長的專家組受市文廣新局之邀,在現場勘查后認定,這兩座建筑物“為民國時期興建的建筑物,具有較好的歷史、科學和藝術價值,建議作為歷史建筑予以保留,並採取必要的措施加以保護”。

  這個“必要的措施”最后落實為一份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發給開發商的“緩拆令”。這份2012年5月25日發出的《關於暫緩拆除越秀區詩書路兩幢房屋的通知》顯示:“上述房屋位於歷史城區內海珠中歷史文化街區的核心保護范圍,你司應暫緩對上述房屋的拆除。”

  這份限期不明的“緩拆令”最終也沒能保護住兩幢建筑,一年之后,金陵台和妙高台灰飛煙滅。

  別到被拆除之后才“譴責”

  “這兩幢建筑的建成年代是上世紀40年代,在學術研究方面,特別是在中國建筑史的研究中具有很高的價值。”華南理工大學建筑學院建筑系副主任馮江告訴記者。

  然而,由於這兩幢建筑一不是文物保護單位,二來沒有認定為歷史建筑,缺少一個合法的受保護的“身份”。鄭力鵬告訴記者:“如果它們能及時被納入到保護名錄,獲得歷史建筑的身份,也許就不至於發生被拆的悲劇。”

  “強拆”事件發生之后,記者相繼聯系了廣州市規劃局和市國土房管局採訪,兩個部門均回絕了記者的採訪請求。

  廣州市規劃局發給記者一份“對詩書路民國建筑強拆事件的回應”,表達“強烈的譴責”。

  專家認為,面對大量有“歷史遺留問題”的古舊建筑,政府有保護的責任。政府的行政審批程序過長,導致保護措施無法及時出台﹔而對建有有價值建筑的土地,沒有嚴格規劃、又隨意賣出,到被拆除之后才“譴責”已經通過合法程序獲得產權的開發商——如此“遲作為”,將很難杜絕未來再有新的金陵台、妙高台遭遇相同的命運。

(責編:王鶴瑾、許心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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