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雅舒
吳奇隆
年紀相差17歲的吳奇隆、劉詩詩戀情公布第二天,就陷入“我的前任是極品”疑團中。有媒體報道,吳奇隆離婚后4年的時間裡,每月還給前妻馬雅舒匯生活費,不過,這條消息很快就被雙方否認,馬雅舒發長微博寫道:“離婚,我沒多佔他一分錢的便宜。”
離婚4年,月月給前妻生活費?
沒遇到劉詩詩前,吳奇隆有過一段婚姻,2002年,吳奇隆因拍攝電視劇《蕭十一郎》,與同劇組的雲南女演員馬雅舒相戀,之后兩人還合作了《少年王》、《絲路豪俠》等劇集,兩人在同居5年后,於2007年領証結婚。
不過2009年8月11日,吳奇隆發布離婚聲明,正式宣布兩人的夫妻關系瓦解。吳奇隆在離婚聲明中闡述,聚少離多成為分手原因,他還在2007年10月一次採訪中透露,自己和馬雅舒結婚半年隻見過4次面。
在媒體挖掘二人離婚原因的過程中,吳奇隆“6棟住宅、100萬人民幣換回自由”“淨身出戶”的字眼,不斷出現在標題上。與劉詩詩新戀情公開后,又有消息指出,吳奇隆與馬雅舒離婚4年來,每年通過銀行匯錢給馬雅舒做生活費。
雙方辟謠:“贍養費”純屬子虛烏有
離婚后的馬雅舒日子並不好過,她在網絡論壇中的形象,一直穩定保持為“拜金女”,離婚一年與外籍男友領結婚証,當戴著5.31克拉鑽戒照片曝光后,她幾乎被世人認定成為錢拋棄吳奇隆的“惡女人”。但很奇怪的是,作為愛護形象的公眾人物,馬雅舒很少在媒體前回應指責和非議。“惡女人”似乎成為她默認的標簽。
昨日再傳高額贍養費,將為人母的馬雅舒專門開了微博,澄清自己沒佔吳奇隆一分錢便宜,“兩個一起貸款買的房子,我也如數把他交的那部分全都還給了他。某媒體宣稱的‘100萬人民幣和6棟千萬豪宅給前妻做贍養費’純屬子虛烏有。更別說現在還每月匯錢給我生活費,對此不實報道我保留通過法律手段一追到底的權利。”很快,吳奇隆宣傳人員周先生接受本報採訪時表示:“真不知道這些報道都是哪裡來的消息,與事實不符,吳奇隆離婚后,就沒有再向前妻支付生活費了。”
貸款買豪車送劉詩詩定情?
明星不願意公開戀情,除了在粉絲心裡維持“偶像形象”,也有保護戀情的私心。離婚后,吳奇隆專心工作,每天隻睡三四個小時,但他與劉詩詩陸陸續續還是傳了三年緋聞,特別是從去年到今年,接連合作兩部電視劇《步步驚情》和《犀利仁師》后,吳奇隆與劉詩詩的戀情由暗轉明。最近傳聞,吳奇隆入手一輛價值200多萬的豪車,疑似是他作為定情禮物送給劉詩詩,據爆料:“這輛車吳奇隆是貸款購買的,而當時陪吳奇隆去看車的正是劉詩詩,吳奇隆還問劉詩詩喜歡什麼顏色。”
“《步步驚心》熱播后,吳奇隆身價上漲到50萬元一集,以他的實力不用貸款就買得起吧!”成為網友心中的疑惑。就此本報記者聯系其經紀人任小姐,但她並沒有接聽電話。有人統計了吳奇隆今年收益,除了參演《步步驚情》,還自制了一部電視劇,僅這兩項7000多萬輕鬆入袋,加上拍了5個廣告並擔任澳大利亞旅游大使,粗算吳奇隆今年一年收入過億,在他與劉詩詩傳緋聞的3年裡,他連續登上中國台灣地區男明星戲劇排行榜的冠軍。
馬雅舒昨日否認贍養費子虛烏有的同時,也透露吳奇隆結婚期間經商並不順利,“他有過自己的生意,我不知深淺地給他做了法人,沒有獲取利益也再無瓜葛。后來聽說他的生意幾經易手。在此我也鄭重聲明:馬雅舒從來沒有在任何商業文件上簽過字。由此產生的任何法律、財務問題都與我無關。”
也有網友認為吳奇隆年輕時的還債經歷,令他處理財政態度十分謹慎,家中排行老二的吳奇隆,從小就被嚴苛的父親訓練,16歲開始不伸手問家裡要錢,為了賺錢,他當過洗車工、清潔工,直到擺地攤被星探發現,加入“小虎隊”紅遍亞洲時,父親生意失敗欠下巨款,年紀輕輕就獨立支撐起整個家庭的經濟重擔,一直堅持10年,才把債務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