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天王吳宗憲被判刑22個月 罰款300萬元新台幣
台灣綜藝主持吳宗憲12月27日在微博留言,表示沒做過任何違背良心的事。昨晚,台灣媒體踢爆吳宗憲2011年卷入掏空一上市公司案判決,吳宗憲獲刑22個月,緩刑3年,罰款300萬元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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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綜藝主持吳宗憲12月27日在微博留言,表示沒做過任何違背良心的事。
12月27日晚,台灣媒體踢爆吳宗憲2011年卷入掏空一上市公司案判決,吳宗憲獲刑22個月,緩刑3年,罰款300萬元新台幣(約60萬元人民幣)。昨晚記者致電其經紀人,對方稱吳宗憲從頭到尾都是清白的,“對於這場無妄之災,我們將上訴到底。”
吳宗憲昨晚微博回應:“宗憲一生在藝能界30余年隻懂得為大家表演,奉獻青春歲月隻為博君一燦!沒有做過任何違背良心的事!這次的官司,遭受童年朋友無端的牽連,感到萬分的無奈,我一輩子從未經手財務,又怎麼會去做出有損名節的勾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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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陳苑、許心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