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说法】
确有“二次占用”问题
中国文物学会会员、北京史地民俗学会会员、清史学者刘阳表示,部分文物保护单位的确存在“二次占用”的问题,就是几年前曾经对原有的居民、违法建筑和单位占用等进行了搬迁腾退,但修缮完成后并没有对市民开放,而是被其他单位占用或租用,还有一些则变成了高档会馆。
但隐藏在这种“不良循环”背后的根本原因在于,很多这样的文保单位产权并不属于文物部门所有,一旦这些古建对外开放,就会因为人力、维护等成本而产生一笔巨大开支。由于无法负担这笔开支,或是不愿意花费一笔与本单位业务无关的开销,一些单位最终选择不开放古建,还有一些单位则选择出租或作为他用,一方面节约了开支,另一方面还能利用古建带来一些额外收入。
闲置不利于文物保护
北京市政协文史委员会副主任、市文物鉴定委员会主任孔繁峙认为,古建关闭放置不利于保护,而且从现实上讲,政府投资修缮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希望它们能作为开放场所来让世人领略。
“开放有深度开放,还有初步开放”,孔繁峙说,即使当初内部的构成没有了,也可以通过办博物馆、文化活动场所等多种方式来实现开放。而且,建筑格局本身就具有历史价值,“比如很多人去故宫就是为了领略它的建筑,而并没有太注意其中的藏品”。此外,古建被一些单位用作办公的方式只应该是过渡性的,要制定合理的迁出计划,而不能永久占用。
市政协文史委员会主任吴世民也表示,文物修缮恢复应该不仅仅是外形上的,而要在形式和内容上都尽可能地实现恢复。(记者 兰洁 文并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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