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一母亲梦鸽女士6日前往北京市公安局报案,控告涉案酒吧经理张光耀等人涉嫌介绍卖淫和敲诈勒索,并称杨某某主动挑逗李天一等。杨某某律师11日上午8时31分发微博表示梦鸽近日的行为有可能面临诬告陷害罪和诽谤罪。
受害人律师:梦鸽刑事责任或免 民事责任难逃
被害人杨某某的律师田参军11日上午发微博,表示梦鸽对酒吧提出控诉可能导致被追究诬告陷害罪,而尚未查证属实的控告信向媒体披露,则可能面临诽谤罪,“退一步说,纵然她因具有特殊身份可能不被追究刑事责任,也因侵犯相关人员和单位的名誉权,而难脱相应的民事责任。 ”
李方律师:质疑酒吧方面提议私了
李天一家庭律师兰和则发文反驳酒吧的“帮忙说”,先是质疑杨某某在事发后没有报警,而是首先向酒吧汇报,“顾客被5人轮奸,身心遭受如此摧残,第一时间选择的不是报警、不是向亲人哭诉,而是选择向素昧平生的酒吧服务员和老板汇报,选择向李家发短信去电话。既然为保护隐私,连家人至今都不让知道,却勇敢地选择向媒体公布,扩大事态。种种表现有悖常理人情,极端考验人类智商。 ”随后又质疑酒吧“帮忙李家”的说法,“面对如此严重的犯罪事实,不报案,却想尽办法不厌其烦地打电话发短信,在刑法层面该当何罪,对于经营酒吧的老总而言不会有所不知。 ”梦鸽对酒吧提出控诉可能导致被追究诬告陷害罪而将尚未查证属实的控告信向媒体披露,则可能面临诽谤罪。(本报综合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