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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诉百度文库侵权案开庭 百度称均系网民上传

孙思娅

2014年01月29日07:43    来源:京华时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出版社诉百度文库侵权案开庭

  因认为百度文库擅自向公众提供3本电子书,中国青年出版社中青文传媒公司起诉索赔近300万元。昨天记者获悉,此案在市一中院开庭。

  中国青年出版社在起诉书中称,其享有文字作品《高效能人士的七个习惯》《现在,发现你的优势》和《考拉小巫的英语学习日记》这3本畅销书的专有出版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而百度未经授权许可通过“百度文库”网站在线向公众提供这3部作品的各种版本。中国青年出版社认为,百度遭到谴责后曾删除,但不久后又再次上传。

  中国青年出版社表示,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显示,其营业范围是“互联网信息服务”,但同时明确有3项除外,即“出版、教育、医疗保健”。也就是说,百度没有从事出版经营的资质,不能复制出版物、不能发行,所以无论是否经过授权,百度从事出版经营都是违法的。

  中国青年出版社表示,在诉讼之外,其还向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了投诉。据他们了解,百度于2013年9月30日下午接到了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就侵权这3本书的行政处罚决定预先告知书,并随即删除了“百度文库”上这3本书的各类版本。

  庭审过程中,百度对原告中青文传媒主张的涉案3本书的权属提出异议,并表示,诉前百度文库并未接到中青文传媒关于涉诉文档的任何投诉和举报。在诉讼发生的第一时间,百度文库立即将涉诉3部数字作品的电子文档予以删除,并封禁了上传相关文档的用户账号。

  此外,百度表示,百度文库性质上属于信息存储空间服务,百度文库全部文档均由网民上传,对网民用户上传的诉争文档未进行改变,据此,百度认为,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的理由知道服务对象提供的文档侵权。百度称,其作为免费开放的用户生成内容平台,百度文库一直致力于营造用户分享高质量内容的信息存储平台,并没有任何广告,不从中获利,不存在侵权责任。

  此案并未当庭宣判。

(责编:王鹤瑾、许心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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