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2年到2015年,市政府每年投入100亿元设立文创发展专项资金,但这笔大额专项资金在使用中存在“先要钱、再找事”的问题。
昨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对市政府关于文创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题询问,9个部门的负责人到会接受询问。
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王琪认为,由于顶层设计不够,文化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的设立有单纯追求文化产业GDP的倾向,缺少围绕全国文化中心建设确定的具体目标和相应措施,造成实际上“先有钱、再找事”的现状。而且,有超过10个部门(单位)参与资金分配,导致多头管理;支持产业发展的手段和方式比较单一,2012-2013年度资金有18.3亿元沉淀闲置。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士祥回应称,自2012年至2015年,每年设立100亿文化创新发展专项资金。三年来,资金支撑了一批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扶持了一批历史文化保护项目。
他表示,下一步,北京市将研究制定《深化首都文化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首都全国文化中心建设规划》和文化中心建设年度项目计划。明确专项资金的功能用途、支持范围、支持重点和优先次序,优化专项资金结果和使用方式。研究制定2015年之后“以事定钱”的专项资金支持方式,推动文化改革和发展领导小组由统筹管“钱”向统筹管“事”转变。
市人大财经委建议,对2015年10月底仍未安排的资金,连同以前累计未能实施的资金一并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