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國家文物局獲悉,為適應出境展覽文物安全工作的新形勢和新要求,國家文物局8月19日發布了《第三批禁止出境展覽文物目錄》(含青銅器、陶瓷、玉器、雜項4類),列入目錄的94件(組)一級文物自即日起禁止出境展出。
據國家文物局相關工作人員介紹,禁止出境展覽文物目錄出台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第六章第四十九條,即“一級文物中的孤品和易損品,禁止出境展覽。禁止出境展覽文物的目錄,由國務院文物行政主管部門定期公布。”禁止珍貴文物出境展覽也是國際慣例,例如法國就確定《蒙娜麗莎》等一批珍貴文物禁止出境展覽。此次公布的《第三批禁止出境展覽文物目錄》包括中國國家博物館收藏的商子龍鼎、商四羊方尊、新石器時代仰韶文化彩陶人面魚紋盆,浙江省博物館藏新石器時代良渚文化神人獸面紋玉鉞,成都金沙遺址博物館藏商太陽神鳥金箔片等。
為加強文物出境展覽的規范管理,切實保証珍貴文物尤其是一級文物中的孤品和易損品安全,2002年、2012年國家文物局先后公布了兩批共計101件(組)禁止出境展覽的一級文物名單,加上此次公布的第三批禁止出境展覽文物,目前我國禁止出境展覽文物達到195件(組)。(記者劉修兵)
(來源:中國文化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