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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保”的尴尬:热热闹闹地立牌 冷冷清清地搁置

2013年05月17日18:38    来源:新华社    手机看新闻

新华社南京5月17日专电

新华社记者蒋芳

近日,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新鲜出炉,新增加1943处不可移动文物,总量则达到了4295处。然而,如此数量的“国保”,也仅占76万余处全国目前共登记不可移动文物的基数的0.56%。记者调查发现,保护冷热不均、资金利用不当、人才意识与能力难以兼备等问题,已成为“国保”保护与利用工作面临的问题。

清代盐宅悉心修复 南朝辟邪残存菜地

历史文化名城扬州此次入选的8处“国保”分别为仪征庙山汉墓、史可法墓祠、汪氏盐商住宅、贾氏盐商住宅、卢氏盐商住宅、逸圃、扬州重宁寺和汪氏小苑。其中5处为盐商宅第。

据扬州市文物局介绍,这些盐商住宅此前大多是“七十二家房客”群居,历时8年的修缮整治,现在多数成为文化场所,还有一些被作为客栈或办公场所。“相比起多年的投入来说,现在的经营性收入是微不足道的,仅能维持后续保养,如果再有大的修缮还需要政府出资。”扬州市文物局樊处长说。

相比之下,早在1988年就被列为“国保”的南京南朝陵墓石刻的处境则差了很多。近日记者寻访发现,现存石刻的保护状况不容乐观。“萧景墓神道石刻”位于栖霞区十月村附近的公路边,远远就能看见大型辟邪昂首于天地之间,与周边车水马龙形成强烈反差。石刻辟邪和神道石柱被一道泥土路分隔开来,路边还有零星小块的菜地。在栖霞区新合村狮子冲一代,“陈文帝永宁陵石刻”也没有任何保护设施,矗立于乡野之间。

南京市博物馆考古部表示,由于南朝陵墓在不同历史时期被盗掘过,且许多南朝石刻分布在离城区比较远的郊野,保护的现状和周边环境较差,专家和社会各界对南朝石刻的保护呼声很高。

之所以保护手段一再延宕,主要原因在于对南朝石刻保护有两种不同的观点,究竟是原址就地保护,还是迁至一处集中保护,学界一直存有争议。

有钱没钱都成“问题”

南京工业大学教授、古建专家汪永平告诉记者,古建修缮需要专业的文物勘测设计和施工队伍,费用不菲,资金补助明显不足。如南京市每年的文物维修资金只有500万,而全市仅“国保”单位就有49处。

不仅如此,由于文物保护法中“谁使用谁修缮”的原则,进一步导致文物修缮不确定性增强。宫殿、寺庙、园林等重要旅游景点,被看成会下蛋的“金鸡”,容易受到关注与资金倾斜。而遗址类、墓葬类文物,因为价值难以“变现”,容易被忽视。

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副主席、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副主席郭旃说:“部分地方领导意志干扰专业,导致一些文物被人为地‘再现辉煌’,殊不知这恰恰损害了文物的真实性。”郭旃表示,地方财政对文物保护有专项补助,但这些钱拨下去之后就必须要用完,否则就会被回收。这样的制度设计初衷显然是好的,但在执行过程中却可能导致了资金被滥用,文物则被过度修缮,面貌日益光鲜,珍贵价值却灭失不可再生。

意识与能力兼备 让保护落到实处

中国文物协会名誉会长谢辰生认为,新的国保单位公布给保护带来了新的问题。比如《文物保护法》规定的“不改变文物原状”原则,过去是针对单体建筑或整体建筑群提出的,这是适应的。在新公布的国保单位中,除了单体建筑或整体古建筑群外,还出现了历史街区、古村落、文化线路等新的品类,对于他们的保护,若机械地坚持“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就很难操作。“对待不同功能、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文物保护单位,提出符合实际的文物保护要求,出台新的办法,增强可操作性,才能让保护落到实处。”

郭旃认为,对于文物修复修缮来说,最重要原则是“最小干预”,也就是要为文物“祛病延年”而非“返老还童”。但现在的文物修缮领域,能够既掌握“修旧如旧”、维护“真实性”等文物保护意识和正确理念,又兼具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能力的复合型人才远远不够,无法把原则落实。

有关专家建议,可以要求规定经济发达地区文保经费的投入占当地GDP中的比重;对欠发达地区,国家应设立欠发达地区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完)

(责编:胡雪蓉、张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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