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遥文学奖”1月8日开评以来争议不断,路遥之女路茗茗通过律师发送律师函表示不同意设立该奖项,知名学者肖鹰也拒绝出席该奖的开评仪式。肖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根据种种迹象来看,该奖绝非其宣称那样严肃创新,而是极具随意性,并直言该奖设立目的就是“借奖圈钱”。
据悉, “路遥文学奖”于2013年1月8日在京宣告启动,该奖由路遥生前好友高玉涛和收藏家高为华发起,但并未获得路遥家人的同意和中国文联的批准。路遥之女路茗茗当时曾公开表态不同意目前设立此奖项,也希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要为这个活动捐款捐物。
拒绝出席“开评仪式”因《路遥文学奖评审条例》草率
肖鹰透露,他曾在会前接到会议策划人发来的《路遥文学奖评审条例》(后称《条例》)。在他看来,《条例》的总则和具体评审标准有混淆之处,很草率,因此拒绝出席。
该《条例》以“路遥文学奖研究中心”的名义制定。其总则规定路遥文学奖面向整个汉语文学写作,坚守现实主义文学理想,鼓励现实主义文学创作;而在具体的评审标准中又宣称,作品应做到“内容与形式统一,整体文学性第一”、是“多元现实主义,期待批判现实主义文本”、此外,应“具有理想主义品格,能够站在时代制高点上,展现年度汉语文学的思想深度和艺术高度”。
在肖鹰看来,“多元现实主义、批判现实主义文本”等说法已混淆《条例》总则中的“现实主义宗旨”,规则制定过于草率。因此肖鹰质疑,该奖如何保证评奖实现“坚守现实主义文学理想,鼓励现实主义文学创作”的评奖宗旨?
肖鹰表示,《条例》中的规定可证明其制定者及审定者对“现实主义”概念并无准确把握。更为关键的是,路遥的文学创作体现的是传统的现实主义精神,与其他现实主义文学的变种关系不大,该奖实际是打着现实主义需要发展的幌子,对路遥现实主义文学精神的瓦解和背叛。
如为公益机构应当公开信息
该奖2013年启动以来一直饱受质疑,尚未得到批复是其中一个质疑的焦点。高玉涛曾回应称,他此前亦将此奖项上报中国文联,但至今未得回复。“这个事业不能这个等批复。”他还表示,该奖是一个严肃的系统文化创新工程,属公益性质,不能随便一句话就叫停。
查阅一年来的相关报道可得知,高玉涛主办的“路遥文学奖”在正式启动时宣布将设6个奖项,总奖金约百万;然而,在1月8日举行的“路遥文学奖开评仪式”上,却宣布“路遥文学奖将每年评出一部获奖作品,目前确定奖金为99900元。仅一年之隔,奖项就从6个减少到一个1个,总奖金就从“过百万”缩水到“9.99万元”,且并未说明依据。
在肖鹰看来,奖项与资金的缩水恰恰说明“路遥文学奖研究中心”缺少起码的基金支持,颁奖的策划设置极具随意性。肖鹰还表示,“路遥文学奖研究中心”如属公益机构,应将相关机构人员信息公之于众,接受舆论监督。而现在全然得不到任何相关信息,这样打着公益事业的幌子却未达公开化程度,很难取信于路遥亲属。
肖鹰表示,还有一个信息颇值重视:有媒体报道“路遥文学奖”颁奖委员会主席、福建一家艺术品公司的总经理为其捐款100万。“评奖工作刚刚开始,已经选出颁奖委员会主席?这很容易让人质疑‘花钱买头衔’。”肖鹰直言,这也难免让人猜测高玉涛能够“募集”的人力与财力所限。该奖项是否具有公益性尚不可知,但实际目的就是“办奖圈钱”。
该奖 “不需授权”是强盗逻辑
对于路茗茗的多次反对,高玉涛曾表示,他们是继承和弘扬路遥的精神,因此不需授权。但在肖鹰看来,路遥文学精神确属公共文化财产,但借用其名义创立奖项时,必须征求亲属意见,因为该奖项很可能关系到路遥本人的名誉。
“‘不需授权’是个强盗逻辑。此种举动堪称破坏文化公益,以活人欺压逝去的路遥,社会道义绝不能坐视不理。”肖鹰直言,这种举动很可能会伤害路遥的文学精神。路遥是本着底层作家的真诚本心创作,而高玉涛的做法不顾传统社会伦理、不顾文化规范,强行操作路遥文学奖,绝不利于中国文学品质提高。
在肖鹰看来,兴办此项奖项首先应得到路遥亲属的认可,“文化最重要的主题便是人,在进行文化活动时应以人为本。因此应尊重路遥妻女的意愿,这是起码的人伦道德。”
肖鹰表示,如果真尊重路遥,就首先应当尊重他身后的亲属的感情和想法;如果真的热爱文学,有志于推动中国文学提升,就不要一再纠缠于企图窃用“路遥”名义办霸王奖,而是利用自己的商业资本做点切实有利于中国文学品质提升的事情。至于路遥,绝不需要以他的名义设立一个文学奖而长存世界,作为一个卓越的作家,路遥的文学生命只能是以他的作品长存世界。
肖鹰预见,此奖很可能半途而废。甚至变成一个文学“烂奖”,获奖者将以此为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