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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呼吁网络反盗版 不要让出版业重蹈唱片业覆辙

郭人旗

2014年03月31日08:53    来源:中国文化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网络反盗版依然有难度

  黄卓 绘

  “不夸张地讲,再如此下去,出版业将重蹈唱片行业衰落的覆辙。”在日前由京东集团举办的“出版业如何在‘新消法’的实施下做好反盗版工作”研讨会上,中国出版协会副秘书长刘炜忍不住严词疾呼。在他看来,盗版就是悬在中国出版业头上的一把刀,随时有可能砍掉出版业的命脉。

  盗版一直是图书出版行业面临的难题。如今,图书盗版销售渠道已经从单一的线下实体店转移到了线上网络电商平台,盗版对象从传统的纸质书扩展到了电子书以及网络原创文学等。据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法律部主任李晶介绍,由外研社出版的“新概念”系列图书曾数十次遭遇网络盗版。2011年,国内50位作家声讨百度事件也是对网络侵权行为的有力回应。

  今年3月15日,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颁布实施,这是该法颁布近20年来的首次大修。“新消法”加强了社会诚信建设,充分细化消费者权益,强化了经营者的义务,对新的消费方式特别是网络购物的方式专门作出了规定,对网络交易平台的责任也进行了完善和补充。其中,“7天无理由退换货”“即使作为销售平台也将承担连带责任”“加重对于欺诈、批量问题的处罚力度”“消协可以公益诉讼”“销售假冒产品进入信用档案”等文字表述,被出版界很多人士视为开展图书反盗版工作的有利契机。

  京东集团图书音像事业部高级总监杨海峰说,“新消法”将促使电商平台加大对盗版销售商家以及盗版销售图书的管控,将对打击盗版起到重要作用。“如果商家销售盗版,那么消费者可以选择7天内退货,商家将按照退一赔三的比例来进行赔偿,并且最低赔付是500元。如果商家不同意赔付,消费者可以请消协进行公益诉讼,这样除了商家要承担责任进行处罚外,平台也将承担连带责任受到更多的处罚,同时商家的信用档案还将进入黑名单。”

  刘炜认为,“新消法”把电商销售平台责任提升了,对图书盗版可以起到一定程度上的遏制作用,但因为违法成本太低,仍然很难从根本上遏制盗版猖獗现象。“在反盗版案件中,图书出版方在艰难的举证后,所获赔偿多是小于或等于盗版者应该支付的数额。这些罚款成本对于国内那些营业额动辄几十亿元的网络平台而言,是完全可以忽略的。” 刘炜说,小额赔偿对于一些网络巨头来说,根本不足以使其有所警醒。“网络反盗版,一定要打大老虎。”他说。

  化学工业出版社总编辑潘正安对此深有感触。“相比著作权,国内公众对商标权、专利权的认同感更深。在一些重大案例中,商标侵权的赔偿能达到千万元,甚至上亿元,而侵犯著作权的赔偿,达到几十万元的都很少见。但在国外,著作权保护跟专利权、商标保护是同等水平的。”他说,图书反盗版需要公众与出版行业共同努力,一方面公众要增强著作权意识,自觉抵制盗版行为;一方面出版行业也应增强自律,不能以过低折扣,特别是低于成本的价格处理库存书。“这会造成公众误解,以为图书成本不高,导致公众无法分清正版、盗版的区别。”潘正安说。(郭人旗)

 

(责编:李京(实习生)、许心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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