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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子丹告导演侵犯名誉权 索赔500万一审获赔5万

2015年11月18日07:28    来源:京华时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告导演侵权索500万甄子丹一审获赔5万

  认为内地导演耿卫国公开发表言论将其塑造成一个“黑恶人物”,甄子丹将其告上法庭索赔500万元。昨天,海淀法院一审宣判,耿卫国赔偿甄子丹5万元,并公开道歉。

  甄子丹诉称,2012年4月5日,耿卫国联络各媒体召开新闻发布会,称“甄子丹以罢演为要挟,让成龙放弃监制《终极解码》职位”“以撕毁合约为要挟,因韩庚太帅不允许韩庚参演《终极解码》”“以不喜欢中国人管理的酒店为由,拒绝入住免费总统套房。以不进组为要挟,入住远离剧组的豪华套房”“抢走耿卫国的电影项目”“甄子丹的司机残忍杀死曾为赵文卓开车的司机”等等。甄子丹认为,耿卫国严重损害了他的名誉和人格,侵犯其名誉权,请求法院判令耿卫国公开道歉,并赔偿其500万元。

  耿卫国辩称,在其发布相关言论之前,甄子丹已遭受诸多负面评价,且他有证据证明所说的都是事实。甄子丹在遭受网民攻击与批评后没有任何损失,反而获得了巨大收益。

  海淀法院审理查明,耿卫国的言论侵犯了甄子丹的名誉权,耿卫国称甄子丹罢演、无故要求涨片酬、拒绝退还片酬、拒绝解除合约、抄袭、涉诉等行为,没有提供相关证据,未经核实便传播他人所提供的针对甄子丹的信息,会影响到其事业,降低社会对其评价。耿卫国发表相关言论后,对甄子丹的网络负面评价明显增多,证明耿卫国的言论降低了甄子丹的社会评价。

  海淀法院最终认定耿卫国侵犯了甄子丹的名誉权,判令耿卫国在相关媒体上向甄子丹书面赔礼道歉,并赔偿甄子丹精神损害赔偿金5万元。(记者张淑玲)

(责编:王鹤瑾、许心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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