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一案律師稱警方誘供
昨天上午,李某某等人涉嫌強奸一案在海澱法院召開第二次庭前會議。會上,檢方補充了兩份有關被害人楊某是否在酒吧任職的証據﹔幾名被告人律師指出,根據審訊時的錄像,警方存在誘供,並更改部分供述。警方對此不予回應。
被告人律師
仍對李某某做無罪辯護
昨天上午9時20分,夢鴿乘坐一輛商務車來到海澱法院南門安檢處,隨后快步走向安檢大廳。庭前會議在第17法庭召開,檢察機關、各方律師以及監護人參加會議。會議在兩個小時后結束。
在法院門口,李某某的辯護律師陳樞表示,會堅持為李某某進行無罪辯護,“不能完全看輿論的傾向,也不能完全看公安機關或者檢察機關的意見,律師必須堅持自己獨立的觀點。”
魏某兄弟的律師李在珂表示,到底是做無罪辯護還是做罪輕辯護還在考慮中。李在珂律師稱,此次庭前會議的每一名被告人律師都提出了非法証據的排除。雖然第一次庭前會議大家也提交了非法証據排除的申請,但第二次庭前會議的不同之處在於,所有被告人的辯護人都看過了審訊、案發的監控錄像,是在掌握証據后才提出的。他表示,非法証據排除的申請,並不是針對警方的審訊,而是就一些証據在案件中是否關聯所提出的排除。
此外,李在珂透露,海澱警方在審訊過程中不存在刑訊逼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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