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實現著名作家羅烽、白朗夫婦生前遺願,“女兒”金玉良將其遺留手稿等珍貴文物捐贈給中國現代文學館,不想卻引來作家夫婦親生子女的不滿,他們將金玉良和現代文學館一同告上法庭。昨天,市三中院開庭審理了這起因作家遺物捐贈引發的上訴案。
遺稿捐贈是作家生前遺願
羅烽、白朗夫婦是中國近代著名作家,羅烽原名傅乃琦,在上海加入“左聯”,其主要著作有短篇小說集《呼蘭河邊》等﹔白朗原名劉東蘭,1931年參與創辦《文藝》周刊,主要作品有散文集《月夜到黎明》等。
二人過世后留下大量珍貴的手稿、書信等文物。雖然沒有立遺囑,但他們生前和現代文學館來往頻繁,也曾經口頭授意要將遺物捐贈給現代文學館,這一點也得到了其親生子女及現代文學館的証實。
金玉良作為羅烽、白朗夫婦的助手,承擔起整理二人手稿等遺物的工作,並以“女兒”的身份代表“父母”,先后於2000年、2010年兩次向現代文學館進行捐贈,館方還在2010年舉辦了捐贈儀式。但這一捐贈行為隨后引來糾紛,羅烽、白朗的親生子女傅英、白瑩將金玉良和現代文學館訴至法院,主張捐贈行為無效,要求現代文學館返還所捐贈物品。
是助手還是“女兒”引爭議
本案最大的爭議焦點就是金玉良的身份,雖然她一再証明羅烽、白朗把自己當“女兒”,但傅英、白瑩卻堅持金玉良只是父母的助手,無權作為親屬捐贈他們的遺物。
昨天庭審時,金玉良的代理律師一口氣舉出五點事實,証明金玉良在作家夫婦眼中就是“女兒”,包括二人生前向外界介紹金玉良是他們的“女兒”﹔互通的上百封信件中稱其為“女兒”﹔金玉良的戶口由二人遷入其戶口所在地﹔二人去世后骨灰墓地由金玉良親自辦理﹔二人的遺產由金玉良、傅英、白瑩平均分配。現代文學館方面也表示,在其工作人員與作家夫婦的來往過程中,一直認為金玉良就是二人的女兒。
傅英、白瑩方面則表示,金玉良雖然與父母來往多年,但未履行收養手續,因此其不是法定繼承人,無權單獨處分父母的遺產。傅英的妻子代表其出庭時表示,金玉良進行捐贈之前並未經過作家親生子女的同意。
“如果不是我一手操辦,這些珍貴的文稿可能已經遺失了。”金玉良說,父母去世后一直是自己整理文稿等遺物,他們的親生子女根本沒有過問,她就是從白瑩的家中拉走的文稿,他們對此事肯定是知情的。何況從2000年到2010年這十年間,也沒有任何人對捐贈行為提出質疑。“把文稿贈與現代文學館,是爸爸媽媽活著時答應的,那裡是它們最好的歸宿。”金玉良說。
親生子女要求變更捐贈人
本案一審時,作家的親生子女要求法院確認金玉良與現代文學館的贈與合同無效,現代文學館返還所捐贈的各項物品。一審法院認為,羅烽、白朗生前未訂立遺囑或遺贈撫養協議,二人遺產應由其親生子女繼承,金玉良和現代文學館無法証明作家親生子女對捐贈行為知情並同意,因此判決捐贈合同無效,現代文學館向傅英、白瑩返還物品。
昨天開庭時,金玉良和現代文學館表示接受庭下調解,同意增加傅英、白瑩為捐贈主體,也同意重新舉辦贈與儀式。但傅英、白瑩方面則堅持要求現代文學館變更他們為捐贈人,取消金玉良的捐贈人身份,並在媒體上發表公開聲明,由金玉良向白瑩賠償精神損失。由於調解意見存在分歧,本案並未當庭宣判。本報記者 孫宏陽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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