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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欲用韦小宝提升知名度:项庄舞剑,意在沛公

廖保平

2014年08月12日13:19    来源:人民网-文化频道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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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言扬州要拿金庸先生在武侠小说《鹿鼎记》中的虚拟人物韦小宝来作城市形象代言人,引来了一阵热议,一些时评人纷纷撰文讨论韦小宝可不可以做代言人。

听着觉得蹊跷,一个地方政府再怎么蠢笨,也应该知道拿韦小宝这样的“灰色”人物作城市形象代言人之不妥,带着疑问,我认真阅读了相关报道,发现并没有说扬州政府方面承认要用韦小宝来作城市形象代言人,事情的原由是扬州有政协委员提交提案,建议政府建造一座以韦小宝为主题的“鹿鼎城”主题仿古公园,认为借助金庸名著,“凭着韦小宝如此之高的知名度”,建设鹿鼎城“不仅可以丰富扬州的旅游资源,更能够提高扬州的知名度与影响力。”并没有说要让韦小宝来做扬州市的形象代言人。

所谓代言一说,是扬州当地一家媒体在官方微博发出的互动话题讨论,话题名为“韦小宝代言扬州?”当地网友参与讨论中,多数人认为用韦小宝代言不妥,毕竟韦小宝传递不了正能量。

可见,扬州要用韦小宝来做城市形象代言人,只是媒体在微博上炒作的一个话题,是具体操办方案的公司策划的点子,是一个微博讨论话题,并非官方主张,一些时评人报道都没有认真细读,看到标题和导语就下笔了。

不过,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官方确实是希望利用韦小宝来提升扬州的知名度,来给扬州的旅游业点一把熊熊大火。所以,在代言人这个问题上,坊间炒得热闹,官方时而否认,时而沉默,就是为了达到引起关注的目的,真正要拿韦小宝来做扬州城市形象代言人是不可能的事。城市形象代言人至少要具备几个“性”:典型性——与城市特征具有一定吻合性;时代性——充分反映时代特点,与城市大力提升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的历史进程、与改革开放现代化进程相吻合;示范性——能给城市居民树立先进、文明榜样,体现积极向上的精神;责任性——能尽其所能发挥代言作用,宣传、推介城市。韦小宝除了能够提升扬州的知名度,其他更为重要的几条都不具备,肯定不是适合的人选。

扬州此意是“项庄舞剑,意在沛公”,借韦小宝之名气建主题公园,打旅游牌。事实上,主题公园建设早已兴起,国内国外都有,国外的如迪士尼乐园,参与性娱乐性很强,成为旅游的重要项目,赚了大钱。国内的,有挖掘历史文化底蕴的,如河南开封清明上河园;也有以玩乐为主的,如常州恐龙园、嬉戏谷;还有挖名著的,如无锡的三国城、水浒城等等。这些主题公园一般都会增加一些娱乐性、互动性体验项目,让游客“参与进来”,这样有利于将“旅游资源优势”变成“产品优势”,进而变成“经济优势”。正是在这样市场逻辑下,各地纷纷争抢各种文化旅游资源,无论是活的还是死的,无论是真实的还是虚构的,谁抢到谁就得到手一笔财富。

应该说,建造一座以韦小宝为主题的“鹿鼎城”主题仿古公园,是一个不错的主意,金庸先生在《鹿鼎记》中提到“扬州”达280次,而生长于“扬州”的男主角韦小宝这个人物形象,更是随着同名电视剧的屡次翻拍及播映而深入人心,借助韦小宝来打造一个主题公园,是一个非常有想象力的主意。现在当地政府最大的担心,可能就是韦小宝这个人物身上的浓厚市井习气和流氓习气,刁钻油滑、不学无术、好逸恶劳,没法传递正能量,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尽管很多人知晓并喜欢这个人物。

既然扬州官方承认,并非要让韦小宝作城市形象代言人,而是借韦小宝的名气来打造一个叫“鹿鼎城”的主题公园。我想,这个问题应该不大,同样是依托名著《三国演义》,全国多地都建有三国城主题公园,曹操、孙权、刘备搞分裂、搞争斗、搞阴谋、搞得民不聊生,也是不符合正能量要求的,是不是应该推倒?同样是依托名著《红楼梦》修建的北京大观园,岂不也是在宣传封建腐朽没落淫秽的所在,是不是也应该推倒?正能量人物固然能给人传递正能量,但展览负能量,让人认识负能量,进而去追求正能量,这不是辩证法教我们的么?

我所要关心的是,要不要修建这个以韦小宝为主题的“鹿鼎城”主题仿古公园,应该让当地市民参与讨论,而不是由政府单方说了算。

(作者为评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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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陈苑、许心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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