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伯(北京伯乐营销总裁)
今天随着整个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的勃兴,互联网媒体的形态又进一步升级到了3 . 0的形态,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开始使用智能手机,这个移动终端也不再只是一个打电话的传统的通讯工具,而成为每一个个体与世界连接的方式。不管是做电影营销还是做其他文艺作品形态的营销,我们经常讲一句话,消费者在哪里,渠道就在哪里。当今天的智能手机移动终端成为消费者最重要的交换信息的工具,我们的营销活动也就自然应该转移到这里。而滴滴打车、大众点评、携程旅游、百度地图、虾米音乐等各式各样的生活服务类的互联网公司,也都通过智能终端与各种各样的文艺作品展开了各式各样的合作,特别是一些基于O 2 O的在线票务平台在迅速崛起。在全媒体时代下,我认为,包括电影在内的各种各样的文艺作品的营销宣传,都应该始终坚持以内容为王,围绕本体内容,发挥创意优势,进行二次创作,才能在不断变化的媒体环境当中立于不败之地。
(来源:中国艺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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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陈苑、许心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