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1月28日电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意见》要求,更加广泛地动员文艺家和文艺工作者乃至文艺爱好者投身文艺志愿服务,促进文艺志愿服务制度化,中国文联、中国文艺志愿者协会近日印发《中国文艺志愿者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将于今年12月5日国际志愿者日正式施行。
《办法》是文艺志愿服务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中国文艺志愿服务迈上制度化轨道的重要标志。《办法》是中国文联、中国文艺志愿者协会在认真研究现有各类志愿者管理办法基础上,结合文艺志愿服务发展的特点和内在要求,面对面征求300多名文艺家、文艺工作者的意见,历时半年研究制定的专业型志愿服务规范性文件。
《办法》突出了文艺志愿服务作为专业型志愿服务的特点,重点对开展文艺志愿者注册、文艺志愿服务记录和表彰激励等事项进行明确规范。《办法》明确规定“广泛实施文艺志愿者注册制度”,明确各级文联、文艺家协会和文艺志愿者组织为文艺志愿者注册机构,这充分考虑到文联组织、文艺家协会广泛动员文艺工作者的组织特点,赋予其注册管理职责,为全面规范推进志愿者管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有效动员、激励广大文艺工作者参加志愿服务提供了重要保障。《办法》明确了各级文联、文艺家协会和文艺志愿者组织分级、分类对文艺志愿者进行日常管理的工作原则,对于建立科学有序的志愿者管理体系奠定了基础,有助于文艺志愿者规范有序参与文艺志愿服务。《办法》突出强调了要建立健全文艺志愿者档案记录制度,构成本办法的一个重要特色,其是为文艺志愿者服务的一个重要举措。
中国文联2012年5月启动文艺志愿服务以来,广大文艺家和文艺工作者热烈响应、积极参与,在全国范围广泛开展慰问演出、文艺支教、文艺培训、展览展示等丰富多彩的文艺志愿服务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受到基层群众的热烈欢迎。文艺志愿服务已成为新时期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服务人民、创作作品的重要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