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謫仙記》被侵權 作家白先勇獲賠25萬
據新華社電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24日對台灣著名作家白先勇訴上海電影(集團)有限公司、上海藝響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海上話劇工場)、上海君正文化藝術發展有限公司、第三人上海電影制片廠有限公司著作權權屬、侵權糾紛案作出一審判決,判令上海藝響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上海君正文化藝術發展有限公司停止侵權行為並賠償白先勇25萬元。
白先勇是小說《謫仙記》的作者。1989年,上海電影制片廠將《謫仙記》改編為電影《最后的貴族》。2013年10月起,上海電影集團為主辦單位,藝響公司、君正公司作為承辦單位陸續在各大報紙、網站上進行宣傳,稱其將電影《最后的貴族》改編為同名話劇進行演出。為此,白先勇委托律師發函給上海電影集團等,要求立即停止侵權行為,但改編后的話劇仍連續六天在上海人民大舞台公開演出。白先勇起訴至法院,要求上影集團、藝響公司、君正公司立即停止侵權﹔賠償經濟損失人民幣50萬元,並賠償合理開支5萬余元,總計554934元。
上海二中院認為,鑒於演出六場后未再繼續,而且大部分演出票為贈票,獲利應為有限。最終法院判決由藝響公司、君正公司賠償白先勇經濟損失和合理費用共計25萬元。
(來源:京華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