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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老店"聚順和"被認定為文物 創建於清朝末年

陳瑤 李婷婷

2015年03月12日07:24    來源:新京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老字號“聚順和”舊址被認定為文物

  昨日,煤市街,一位先生從144號店鋪門前走過。該處曾為果脯老號“聚順和”舊址。新京報記者 王嘉寧 攝

  新京報訊 (記者陳瑤 李婷婷)昨日,記者從西城區文委獲悉,有百年歷史的北京老字號“聚順和棧南貨老店舊址”被認定為不可移動文物。西城文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本次認定主要是對老店舊址的建筑進行保護,“老字號”的手藝屬於非物質文化遺產范疇,與本次的文物認定不能混為一談。

  大門兩側仍可見浮雕對聯痕跡

  老店舊址位於煤市街144號,是一處青灰色門房,外觀比兩邊建筑高出一截,門面中間有柱,兩邊各設扇形下落門窗。走近細看,牆角處圍磚上有不完整的紋路,朱紅色的大門兩側可見浮雕的對聯痕跡,但字體已辨認不清。

  據了解,聚順和在上世紀50年代已從該處搬離,舊址現在是一家煙草店。

  “這是宣統年間的老建筑了。”昨日,女店主說,房子是“公房”,屬於房管局管理,店鋪都是租賃的,清朝期間這裡曾是干果鋪,后來幾經易主,賣過干果、面條、百貨等。

  “認定是文物,這個房子就不能拆遷不能動了,門臉也不能變。”該女店主介紹,2008年奧運會時,這個建筑的“門臉”有過一次修繕,換掉了殘缺的磚頭和舊門窗,但整體風格未變,“還是跟以前一個樣兒。”

  該店主還表示,認定為文物后,她的店鋪仍可以正常營業。

  將對老店舊址建筑進行保護

  據了解,此次認定由民間提出申請,由區文委組織專家、專業機構對舊址建筑的文物價值進行核定后做出決定。根據《文物認定管理暫行辦法》,任何單位、個人都可以提出文物認定申請,政府有關部門會委托專業機構和專家核查,對其歷史、文物、科學價值進行評估,根據專家意見來確定結果。

  西城區文委相關負責人表示,被認定為文物,通俗的理解是就不會被拆遷了。實際是出於搶救北京歷史文化資源的目的,對文物本體提出保護要求,必須保持建筑的原貌,不得隨意修繕。如有修繕需求,必須由具備文物修繕資質的設計勘察施工監理單位提出設計方案,上報所屬文保部門,經批准后嚴格按照方案執行。

  該負責人同時稱,此次認定主要是對老店舊址的建筑進行保護,“老字號”的手藝屬於非物質文化遺產范疇,二者不能混為一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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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果脯名號“聚順和”創建於清朝末年

  聚順和創建於清朝末年,由從山西文水來京的任百川創建,在北京先后開設了三家店鋪,其中一家便是位於煤市街144號的聚順和棧。其最初作為貨棧使用,后來發展成為店鋪,經營果脯和南北風味糕點。

  二十世紀初期,聚順和已成為北京果脯名店。1915年,聚順和的果脯獲得美國“巴拿馬太平洋萬國博覽會”金獎。

  新中國成立后,聚順和與其他果脯品牌逐漸被果脯廠替代,合並成立了北京市公私合營果脯廠,這也是北京紅螺食品有限公司的“前身”。

  2014年,聚順和當選首批“北京老字號”。商標持有者北京紅螺食品有限公司高管曾表示,最大的願望是能夠遷回原址。

(責編:易瀟、許心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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