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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稱1980年至2003年 北京胡同地名消失近40%

2015年06月04日10:53    來源:山西晚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數據稱1980年至2003年 北京胡同地名消失近40%

  “蘭陵”“蒼山”反復換、“襄陽”“襄樊”來回改,借用旅游景點名、爭打“名人故裡”牌……地名是記錄歷史文化的“活化石”,而近年來,一些地方出於各種各樣的理由,造成千年古名朝令夕改,歷史古城頻遭易名。

  近日民政部有關負責人在全國地名文化建設研討會上表示,要抓好地名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慎重更名,地名要“記得住鄉愁”。參會專家指出,重視地名文化就是重視國家與民族歷史,“任性改名”改丟的不僅是“鄉愁”,更是整個民族的記憶。

  1 有的千年地名朝令夕改

  不僅是客觀符號,地名更是一個民族的文化名片和精神生態所指。目前,我國約有千年古縣800多個、古鎮1000多個、古村落10萬多個,百年以上地名不計其數。

  然而近些年,一些地方出於各種目的,頻改地名,甚至有些貌似方便、洋氣的新地名、怪地名出世,部分蘊含人文韻味、精神圖騰的老地名被擠下了歷史舞台。

  ——借名牌效應開發旅游

  借中國首個國家森林公園之名,1994年湖南大庸市更名為張家界市。為靠向英國作家詹姆斯·希爾頓筆下永恆寧靜之地“香格裡拉”,雲南省迪慶藏族自治州中甸縣2002年更名為香格裡拉縣,2015年又“晉級”為香格裡拉市。

  名人、名企、典故也成為被“攀附”的對象。一些地方人士為本地積極動議:擬將貴州仁懷市改為“茅台市”,將河南鹿邑縣改為“老子縣”,將貴州水城縣改為“夜郎市”。還有多地雖未改名,卻爭打“名人故裡”品牌:曹操故裡、墨子故裡、徐福故裡……甚至“西門慶故裡”都被列入爭搶名錄。

  ——借行政區域規劃變更“復名”

  在部分轄區調整中,地名不斷變更,而一些曾被改名的地區也借機“復名”。1950年起雲南思茅地區先后經歷了寧洱、普洱、思茅多個名稱,2007年又更名為普洱市。而神農后裔封王處、“扼四方之襟要”的古城陝州,也因黃河水利樞紐工程被改稱三門峽市。

  “即從巴峽穿巫峽,便下襄陽向洛陽。”湖北襄陽鎮1950年與樊城鎮合並后改名襄樊市,2010年又改回襄陽市,實現文化回歸。屈原寓意“聖地”的名邑“蘭陵”、關羽大意失掉的古郡“荊州”,也先后經歷了“蒼山”“荊沙”等往復更改,終得以重拾舊名。

  ——為討吉利“祈福避邪”

  中國地理學會歷史地理專業委員會主任、復旦大學教授葛劍雄在《更改地名之憂》一文寫道,有人以(江蘇省)駱馬湖諧音“落馬”為由,要求改成“上馬湖”。

  不可否認,一些地名改后為當地帶來紅利。以張家界市為例,改名后該市知名度一路飆升。但復制“張家界模式”帶來的不一定是成功。“一生痴絕處,無夢到徽州”,朱熹故裡、徽商發祥地、明清社會文化縮影的水墨徽州,卻在1987年被撤銷,變成地級市黃山市。

  針對部分地區出現的“大洋古怪重”等地名亂象,民政部副部長宮蒲光在會上指出,需深入開展整治,做好“鄉愁”這篇地名文化建設文章。

  專家指出,由千百年歷史積澱形成的地名,不應以沉睡的姿態淹沒於典籍,而應“活著”承載民族記憶。功利主義的短視目光,改掉的不僅是一座城市的歷史積澱,更丟失了一個時代的記憶。

  2 亂改地名亦屬行政亂作為

  中南大學教授、中國村落文化研究中心主任胡彬彬在會上表示,“地名文化”包括語詞文化和實體文化,記錄了人類社會發展歷程及民族的變遷、融合,是重要的國家歷史與民族文化遺產。

  徽州、陝州等地名的消失,只是中國多座古城易名的縮影。2014年全國第二次地名普查會議發布數據顯示,1986年以來,我國約6萬個鄉鎮名稱、40多萬個建制村名被棄。“改名”並不專屬城鎮村落,一些老街區名也在快速消失。2013年民政部發布資料顯示,1980年至2003年北京舊城改造中,胡同地名消失近40%。

  中國地名文化遺產保護促進會會長劉保全指出,社會對地名缺乏認知,保護意識淡薄,我國對古老地名隨意更改或廢止等問題時有發生。“這是非常可怕的行政亂作為。”胡彬彬指出,有些城市管理者權力大、職位高,打著科學管理的旗號改名。“地名和民族、歷史、國家等文化血肉相連,不能隨意去改。”

  也有專家指出,部分地方政府希望從改名中找到地方經濟發展的動力和契機,為己增添一時政績。

  除了增加政績,改地名還能“拉動內需”。葛劍雄指出,改一個地名需新刻公章,制作新招牌和標志,印新文件袋、信箋信封、辦公材料,或許還能增加就業崗位,甚至養肥承包商。“這與勞民傷財何異!”

  專家表示,“任性”改地名實則反映了浮躁之風下的畸形政績觀。有些地名更改是出於歷史原因,有些則因權力使用未被有效約束,僅將經濟利益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對地名、百姓缺乏足夠尊重和敬畏。

  3 民政部明確“慎重更名”

  著名作家馮驥才曾表示,城市是有生命的,地名便是這歷史命運的容器。2007年第九屆聯合國地名標准化大會上,地名被正式確定為非物質文化遺產。“重視地名文化,也就是在重視我們的國家與民族歷史。”胡彬彬說。

  地名承載了大量個體記憶與情感,並非嘩眾取寵的工具。任性一丟后,即使民俗風情能追溯重拾,文化靈魂卻難以復原。鄉愁何處尋?網友感慨“地名任性一改,我已認不出家鄉”。

  我國1986年就頒布了《地名管理條例》,要求地名管理應從歷史和現狀出發,“可改可不改的和當地群眾不同意改的地名,不要更改”。其后民政部又出台《關於加強地名文化建設的意見》《全國地名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實施方案》等政策措施。然而有專家指出,我國目前對地名命名和更改仍缺乏系統、強有力的保護制度和規范。“要把保護地名文化納入國家國土安全重大國策。”胡彬彬表示,有關部門應出台相關法律法規。“地方各級宜建立地名文化遺產保護機構,對地名資源進行普查。”

  民政部副部長宮蒲光在全國地名文化建設研討會表示,地名文化遺產要得到分類、分級、分層保護,堅持“地名要保持相對穩定”原則,慎重更名。

  專家指出,要建立地名更改標准,申報核准前邀請專家論証,保証新地名有文化含量。此外需建立中國地名文化國家數據庫,提高地名文化保護水平。

(責編:易瀟、許心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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