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恆
多年來,中國史書和媒體在提及1945年日本無條件投降的歷史時,都說“8月15日日本天皇宣布無條件投降”。在中國人民抗日戰爭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70周年之際,我們有必要再次審視這一提法。這背后涉及的實際上是以什麼作為日本無條件投降標志的問題。
在當時的情況下,日本和同盟國間的聯絡是借助了中立國的渠道。日本向同盟國表態投降,是以通過中立國向同盟國遞交乞降照會的形式進行的。而從程序上看,日本的乞降當然須被戰勝國接受方能生效,否則戰爭是不會因為日本單方面“宣布投降”就自行結束的。
就歷史事實而言,當年日本政府的乞降照會一共有兩份。其中,第一份照會(1945年8月10日通過瑞士和瑞典轉交)表示希望在取得同盟國保証“不損害天皇陛下作為至高統治者之皇權”的前提下接受中、美、英三國發表的敦促其無條件投降的《波茨坦公告》,但被中、美、英、蘇四國回絕(8月11日經瑞士答復)﹔第二份照會(8月14日經瑞士轉達)則是不附帶條件接受《波茨坦公告》,被四國接受。
於是,便有了中、美、英、蘇四國政府於重慶時間1945年8月15日7時(華盛頓時間8月14日19時)共同宣布日本政府無條件投降的歷史性一幕。正是在此之后,同盟國才向敵我雙方武裝部隊發布了停戰的命令,使敵對行動終止。中國人民和世界人民歡慶勝利就是從那一刻開始的。
至於日皇裕仁的所謂“終戰詔書”,不論其內容如何,僅就詔書這一公文本身及其廣播(即日本所說的“玉音放送”)而言,都是針對日本軍民的,是向日本軍民發布的。同盟國也不會通過詔書的廣播來審查日本的投降態度。德國無條件投降同樣是由戰勝國——蘇、美、英三國政府確認並宣布的(延安《解放日報》1945年5月9日第五版、5月10日第一版)。同樣,中、美、英、蘇四國政府宣布日本無條件投降,才是日本無條件投降正式被確認並開始發生效力的標志。
綜上所述,裕仁天皇的“玉音廣播”並不能當作日本投降的標志。由於存在時差,美國人說“8月14日日本無條件投降”理所當然,中國人則必然說“8月15日日本無條件投降”,但不應說“日本天皇宣布無條件投降”。時至今日,在這一問題上我們不能繼續錯下去了。日本無條件投降應明確地以“四國公告”,即同盟國的宣布作為標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