悟空打殺的第一個妖魔鬼怪是誰?
我問了不少人,幾乎都答不出,或者言之鑿鑿地說“當然是白骨精了!”應當說,悟空打殺的妖魔中,“知名度”最高的是白骨精。
50年前,有大人物看了六齡童演的《三打白骨精》,評價甚高,於是乎拍成電影,演遍全國。接著又有山東快書、快板書廣為宣傳。今年適逢“猴年”,可折騰壞了猴兒們,特別是高科技加大明星的電影《西游記之三打白骨精》,驚世駭俗地創出了天價票房。現在,“白骨精”非但“打不死”,倒是在億萬年輕觀眾心裡活啦!
其實,“白骨精”(尸魔)隻不過是在《西游記》第27回才出場,打死后就再也沒戲份了。在我心目中,印象最最深刻的倒是第二回裡,悟空得道初回花果山后,第一個打殺的“混世魔王”,這個家伙很有說頭兒:
第一,此魔王是孫悟空完全通過“自由思考、獨立判斷”后,在戴上“金箍”之前,為了花果山孩兒們不受侵犯的合理生存,所採取的正義果敢的自衛反擊。而在此之后所有的斬妖除魔行動,皆是“菩薩導演”安排好的,目的是用“九九八十一難”來考驗唐僧。
悟空戴上“金箍”,一是為了讓他別“走穴出戲”,隻要“出戲”,師傅就可念緊箍咒把他拉回來﹔二是為了考察唐僧不識妖魔真相而濫發慈悲之時,讓早已識破並打殺妖魔的悟空一陣頭痛,用悟空的痛苦、委屈來喚醒唐僧的新覺悟。所以此刻,悟空,應當是唐僧的師傅了。
第二,我從來不把《西游記》當成一部純粹的神話小說來看。隨著我人生閱歷的增長,忽而已逾七旬!我覺得這部小說,正是人間許多道理和無窮世相的展現,通過種種“子不語”的“怪力亂神”熱鬧演出了一百回。“淺看者觀熱鬧,深探者看道道”,畢竟空講“道道”大眾不愛聽,通過“熱鬧”可以家喻戶曉。
那悟空“從猴變人”,又“由人變神”,返回世間,其覺悟到的第一次實踐,是救助本來自由自在正常生活的“孩兒們”。他發現破壞這種正常生活的正是“混世魔王”,必率先除之,而后才可能恢復世間生活的常態。
第三,我很贊賞孫悟空的這第一次思想判斷和成功實踐。因為我發現,咱們這個世界上,本來應當正常的生存狀態,被混世之流攪亂了。
何為“混世”?定義是,為了個人或小集團的利益,把自己擺錯了位,效果是損眾利己,制造混亂。例如,一個完全可以當畫家和建筑家的希特勒,偏要干政治,於是發動了世界大戰,讓無數生靈涂炭!此為“巨號混世魔王”,幸而此類為數不多,真正多的是大號、中號,特別是小號的“混世魔”,代不乏之,手段亦與時俱變,變幻莫測。
這“大號、中號”的混世魔,每每現於國內外,我這等一介書生絕無直接體驗的機會。隻有小號的,可稱為“混世魔虫”的“類人生物”,卻常混在我們身邊。書畫界的“混世虫”尤其善巧多佔名位,滲入院校,混跡官場,攪亂市場。
法國人杜尚於1917年在一個尿池子上簽字,將之命名為《泉》,此作被“理論家”大肆吹捧為“新藝術觀念”的楷模,讓學生抄襲、領會﹔技巧平平的水墨畫者,被一“國學大師”題評為“中國畫領袖”﹔美術院校領導被“理論家”捧為有“雄才大略”的人……真乃是“禮下於人,必有所求”也!我誠惶誠恐:“凡可以在國家民族危難之際,足以力挽狂瀾,救黎民於水火者,方可謂之雄才大略。”若真有這等人才,蜷居區區一院之長,豈不是“電線杆子削牙簽兒——大材小用”了嗎?
例子太多,不勝枚舉。要想多了解如今的“混世魔”、“混世虫”,最好的辦法是讓自己踏踏實實做個普通人,這樣就可以在民眾中得到真信息與真見解。我記得少年時讀過的毛主席教導:“群眾是真正的英雄。”
適逢猴年,重溫《西游記》,點出一個悟空老故事,應有新義吧。
(作者李燕 系著名畫家、中央文史館館員、清華大學美術學院教授)